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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工程价款“过程结算方式”

1、过程结算需以质量合格为前提

造价是建设项目质量合格实体的经济体现,过程质量是否合格应作为能否进行过程结算的底线。

过程结算应以质量合格为前提,这有利于约束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等实施工程,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2、过程结算应与项目管理相吻合

过程结算应结合合同实施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同时,要强化造价与施工组织的高度融合,尤其是施工方案的变化带来的措施项目费的影响。

对工程实行过程管理,注重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施工过程中资料的积累,保证结算相关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3、过程结算应加强界面管理

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分部分项工程列项是基于项目特征描述的工作结构分解,没有体现项目进度,与过程结算不相吻合;在工程量清单中是一个分部分项工程,过程结算时则需要按照进度划分成多个部分计算。

为避免重复和遗漏工程量,各个部分之间需要清晰界定界面。实践中可以按照实际进度,运用WBS分解结构这一工具,提前清晰界定、描述过程结算的界面,力求做到不重不漏。

4、过程结算应注意实时纠偏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强调过程计量和期中支付。但是由于项目建设过程涉及价款的多样性,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的程序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滞后性以及造价信息缺项引起价格信息确定的非完善性,加之工程价款调整的复杂性,过程结算的结果往往与最终的结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为避免项目过程结算结果偏差造成的造价失控,需要对项目造价进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实时纠偏。

工程价款,过程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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