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通常采取的手段
1、按照目前的分阶段付款原则,对能够早日结账的项目(如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基础工程等)综合单价定的较高,可增加早期收入,减少银行贷款,加快资金周转;而对后期工程项目(如部分安装、装饰工程等)综合单价适当降低。
2、预计施工中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提高综合单价;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降低综合单价。
3、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时,估计设计变更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综合单价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降低综合单价,以便今后索赔。
4、对于暂定项目,预计会发生的综合单价定的较高,估计不会发生的综合单价定的较低。
5、适当提高计日工资和零星机械台班单价,因为这些价格并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将来按时结算可额外获利。
二、业主防范和控制对策
1、提高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重视前期设计
设计图纸是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但目前设计图纸错、漏、重、缺项屡见不鲜,这就为今后产生大量设计变更、施工单位签证、索赔埋下了隐患。这就要求业主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管理,强化设计深度,尽量避免边设计、边招标,尽可能在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招标,从源头上减少不平衡报价的发生。
2、编制高水准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报价和结算阶段的依据,也是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工程量清单中漏项、计算失误等为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可能。业主应委托信誉好、实力强的招标代理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首先,工程量的计算要准确,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重算、不漏算,业主千万不能抱有工程量清单只是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最后都按实结算这种忽视前期管理的思想;其次,对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要描述准确、清楚,避免产生歧义,为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提供机会;最后,编制清单时业主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对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项目,要科学的估算工程量,在清单中列出请投标单位报价,以避免现实中经常发生的在施工过程中新增项目综合单价谈判中业主往往处于被动的事实。
3、重视回标分析和商务标的评审工作
在工程量清单招标过程中,回标分析是识别不平衡报价的关键环节。回标分析时可设定一个参考值,参考值可以是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也可以是业主实现编制的参考造价,或者是两者的加权平均值,通过比较,发现过高或过低的单价,分析其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同时将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一一列出,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投标,可视为不平衡报价,可予以废标。另外在评标过程中,对商务标含糊不清的问题,也要请做出书面澄清或承诺,以减少隐患。
4、签订严密的工程合同
通过合同条款回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方面可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应对该分项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同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另一方面可根据中标人报价不平衡的程度加大其履约担保额度。
5、严把工程变更和索赔关,重视过程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是投资控制最为具体、繁琐的阶段。在此过程中应避免片面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而忽视了成本控制。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工程变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这些变更包括:工程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及工程量增减变化。而通常工程变更都会涉及到造价的调整,因此为了控制工程造价、防范承包商实现不平衡报价,业主、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应积极配合,严格执行统一的工程变更审核程序,层层把关,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核算,对于工程量变更较大的项目,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与承包商友好协商、妥善解决,避免日后结算时发生纠纷。对于索赔事项,要分清双方责任,及时进行有效的反索赔,以减少和防止损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