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的基本内容包括:
居住部分:卧室、起居室、工作学习室、餐厅
辅助部分:厨房、卫生间、厕所等
交通部分:过道、楼梯、前室等
其它部分:储藏空间(壁柜、搁楼、搁板等)和室外部分(庭院、阳台等)
房间的尺度:
1、卧室平面尺寸与家具布置
主卧室:10~15M2 不得小于10M2
布置要求:应能提供多种床位布置方式短边不得小于3000mm
设计要求:
要求安静,卧室之间不应互相穿越,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卧室布置应综合考虑卧室面积、形状、门窗位置、床位布置以及活动面积等因素。
房间平面的长、宽比例宜控制在1:1.5
次卧室:6~12M2不得小于6M2
布置要求:短边不得小于2100mm
起居厅
1、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2、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m2。
面积:12~25M2
短边净尺寸:3000~4000
工作学习室
面积: 6~12M2
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2100mm
房间门
房间门的尺寸既要考虑人的通行,又要考虑家具搬运。
洞口最小宽度:不应小于900mm,高度不应小于:2000mm
位置:在短边上宜靠一端布置,长边上宜靠中段布置。
起居室门布置位置:洞口集中
阳台门
尺寸只要考虑人的通行。
洞口最小宽度:不应小于700mm,高度不应小于:2000mm
窗:采光、通风的需要同时也受到形式美学法则的影响
高度:距地900mm左右,窗洞高1500mm左右
宽度:由房间采光面积要求决定。
位置:与外立面处理有关,仅从室内家具布置考虑,宜靠中部布置,需靠墙布床最好保证一墙角在900左右.
餐厅布置
一般对于餐厅的要求是便捷卫生、安静舒适,餐厅位置应靠近厨房
一、独立式餐厅
二、厨房与餐厅合并
(需要注意不能使厨房的烹饪活动受到干扰,要尽量使厨房和餐厅有自然的隔断或使餐桌布置远离厨具)
三、客厅或门厅兼餐厅用。
(餐厅与客厅之间可采用灵活处理,如用壁式家具作闭合式分隔,用屏风、花格作半开放式的分隔,用矮树或绿色植物作象征性的分隔)
厨卫空间
厨卫空间是住在设计的核心部分,它对住在的功能和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
1、设计要求:
(1)厨房的使用面积
(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其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
(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2、厨房尺寸与设备布置形式
面积:4~6M2
设备布置方式:单排型、双排型、L型、U型
净宽:单排布置设备:厨房净宽不小于1500mm
双排布置设备:厨房净宽不小于180Omm
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9OOmm。
卫生间
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m2
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单设便器的为1.10m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交通及其它辅助空间
(一)交通联系空间
1、包括门斗或前室、过道、过厅及户内楼梯等。
前室(玄关):起到户内外的缓冲与过渡作用。
净宽:不宜小于1200mm,并应注意搬运家具的可能。
2、过道或过厅:目的是避免房间穿套,并相对集中开门位置,
减少起居室墙上开门数量。
净宽:通往卧室、起居室时不宜小于1000mm。
当通往辅助用房时不应小于900mm。
3、户内楼梯:以有单跑、双跑、三跑及曲尺形、弧形等
净宽: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750mm,当两边为墙时900mm,
梯级踏步:宽度应不小于220mm,高度不大于200m。
扇形踏步在内侧250mm处不应小于2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