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期间偏离合同工期危害大

相当多的中、小建设单位(业主),特别是那些没有纳入国家规范建设市场的建设单位,在自身管理人员缺乏,综合管理水平低下的条件下,为追求投资效益盲目压缩建设周期,并在招投标过程强行以此不合理工期作为施工单位中标条件。而施工单位在严酷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为了能够获得工程中标,被动的接受非合理工期要求。严重影响单位信誉造成重大经济纠纷。

普遍进入建筑安装工程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为单方面追求经济效益,缺少对提高企业素质和综合实力的投入,高、中阶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流失,固定资产的管理混乱和流失,加上市场上的非理性竞争,项目工程施工队伍素质与本身的建筑安装企业资质不相符的情况相当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项目中标,但在施工过程管理中也由于多种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工期交付工程,使工程建设造成重大损失,也使施工企业承受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多数情况下建设资金的供应缺乏,从多方面的表现形式造成建设进度的延误,有的建设单位盲目上项目资金准备不足,甚至为了以项目套取信贷,利用施工单位承包人的竞争心态,让施工承包人垫资开工,拖延或拒付工程进度款。造成工期延误。

在上述情况发生的状态下,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不能按照科学和理性的态度去面对现实,不能很好的磨合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而是一味的互相指责,消极的对待此种状况,只能使问题越来越严重。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缺乏科学的引导,几乎是一哄而上,很多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过程中,不规范的因素太多,大家都把眼光盯紧在钱上。从而忽略了计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和应用

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一般为总进度网络计划和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及其编制说明。在总进度网络计划图中,反映了项目施工工序的最早和最迟开工、完工日期;每道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关键线路、关键日期等;也反映了各工序所需资源。

外部进度计划。必须提交审批的计划,也即承包商与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控制的计划,我们称之为外部进度计划。外部进度计划主要包括总进度计划和滚动计划。

内部进度计划。在建项目各项目经理部内部所用的一系列便于实施和控制的计划,我们称之为内部进度计划。内部进度计划中主要包括三类计划:进度计划、资源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其中,进度计划包括: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的应用。一是宏观调控。总进度计划是进度控制的首要依据。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的自然环境(如雨季、台风等)和人为环境(如协作单位、分包商等)经常发生变化,以及工程必要的变更,工程进度与预定的工期目标难免发生偏差。二是施工安排。将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关键线路进度计划,分发给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分包商负责人,由其在此目标基础上再行编制季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对施工进行进度安排,并加以检查控制。三是索赔。索赔最常见的原因是由于变更。索赔的方式有三种:费用索赔、工期索赔、费用与工期索赔。索赔方式的决定主要取决于总进度计划。工期索赔的计算是利用总进度计划或调整计划进行的。索赔时,从总进度计划中摘出受影响的活动表,作为索赔的附件。

建筑施工,偏离合同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