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业主协调、配合
1、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递交书面报告,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2、每月定期向业主工程师报送本月工程有关报表。
3、积极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本着为业主负责的原则,对分包方及各指定供应商的施工作业和材料供应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项。
4、严格对场区内的治安、环卫进行管理,并约束各个施工队伍(含分包方)的活动,确保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与设计方协调、配合
1、及时对图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积极主动和设计方沟通,弄清设计意图,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在施工前消灭图纸问题。
2、对于分包施工的项目,任何一方对工程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均应由我方牵头与设计方联系,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方同意后,施工方报请业主、监理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施工。
3、充分尊重设计方,对于设计变更及时下发执行,积极协助设计方对基础和结构进行检查验收。
与监理协调、配合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控制,项目变更的工程量确认。
2、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控制与过程控制行为,对于每一项分项工程、每一样工程材料都严格实行工程报验手续。
3、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4、每周定时协助监理工程师召开监理例会,及时汇总本周施工情况,并对下周施工进行规范化指导,杜绝一切质量隐患的出现。
与分包方协调、配合
1、从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到各项管理制度均有针对性的安排,使各分包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纳入项目部的总计划和管理之中,确保本工程各项工作自始至终处于受控状态。
2、会同业主和监理对拟选定的分包单位进行考察,并采取竞争选用的办法,使所选用的分包单位在资质和实力上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3、各分包单位必须按工程总进度计划和业主要求,编制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经业主、监理、总包认可后严格执行。
4、各分包单位施工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建立质保体系,经业主、监理、总包认可后严格执行。分包单位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在事前征得业主代表和监理的审定,严禁擅自代用材料,杜绝使用劣质材料。
5、分包单位进场后,立即由总包对其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要熟悉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分包单位严格按总承包制订的总平面图按图就位,且按照总承包单位制订的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做好工作。
6、总包每周召开两次生产协调会,同时不定期召开专项问题协调会,组织指挥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生产作业和各类矛盾,以会议纪要的书面形式约束,尽可能减少各分包之间因工序搭接,责任不清而出现的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期延误。
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
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接洽、沟通和关系联络,全面掌握本区域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及时有效贯彻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好充分准备,在施工过程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与周边关系协调、配合
经常与有关部门和周边的居民、单位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对夜间扰民情况进行沟通,相互建立良好的谅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