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分析

1、市场资信审查不严法律风险

签订施工合同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等主体信息审查不到位;对施工合同标的物,即工程项目本身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金落实情况等标的物的状况了解不充分,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审查不严格,对合同相对方合同签约代理人的签约代理权限确认不清楚等,给合同埋下了许多隐患。

2、不签订书面合同法律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仅有口头约定,而无书面合约的情况,这使得双方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双方权利义务无书面依据,埋下了诸多隐患。

3、照搬照抄合同范本法律风险

近年来,为了规范合同文本的签订,不少公司都颁布了合同范本,然而起到的效果却让人哭笑不得。实践中,很多合同承办人在使用合同范本时,对范本条款理解不到位,基本上是照搬照抄机械套用,对合同范本中一些法律风险提示内容没有删除,在自行修改部分条款时表述不严谨、约定不明确产生新的漏洞。

4、合同条款不完备法律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施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施工合同的基本条款进行审查。但在实践中,施工企业往往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疏于对合同基本条款的审查,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合同基本条款存在不足,导致合同的合法性、全面性存在先天缺陷。

5、合同用语不规范法律风险

在实际合同管理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合同约定中诸如尽可能完成、 *月左右交货等等,对合同的标的及数量、质量、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字句;有的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仅写包工包料、一次包死,而没有具体单价数或者总造价数。模棱两可、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6、合同细节条款约定不明法律风险

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因为疏忽大意,对合同细节条款约定不明确,从而引发法律风险,导致诉讼发生。如对合同标的物的基本情况、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对标的物合理损耗的约定、对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约定等等。对这些条款,如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就很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埋下诉讼隐患。

7、解决争议条款约定不当法律风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期望的一种理想状态,但是由于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要完全做到法律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我们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考虑到当下社会地方保护、潜规则等司法环境,我们必须对合同解决争议条款予以足够的重视。

8、违约金条款任意约定法律风险

实践中很多施工单位都对违约金条款不重视,要么哥们义气不约定违约条款,要么违约金约定奇高,甚至出现过违约金高于本金的情况,致使法律诉讼难度加大、诉讼成本增高。

9、随意提供担保或保证法律风险

如分包队伍对外签订合同,对方不相信分包队伍,于是让项目部在合同上盖章或提供担保。法律意义上合同双方是项目部和对方,实际合同履行主体却是分包队伍和对方,一旦发生纠纷,分包队伍拍拍屁股走人了,对方必然要向项目部主张权利,合同上面加盖了项目部公章,在法律上施工单位一点儿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10、漠视合同权利、义务法律风险

实践中有的单位毫无契约精神,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肆意违反合同。如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本可以行使抗辩权,但畏于业主,就没有及时行使这一抗辩权,结果客观上造成了错失追究对方责任的机会,导致问题更难解决。还有的施工单位对业主一些违反合同的要求,无原则迎合,相信只要关系处好了,以后会有机会得到弥补,往往受制于人;在对待分包单位时,自己又持有类似业主的心态,肆意违反合同,完全凭着感觉来,对下计价、验工结算、付款手续等非常不规范。这些无视合同的行为,没有争议则已,一旦产生争议,后果严重。

11、证据保全不力法律风险

一起案件的成败与否,往往在于证据搜集是否到位。有的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没有证据意识,不能正确、及时、全面的制作、保存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函件(会议纪要)没有发;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对会议决议作单方记录,会后又不及时让对方对会议记录内容进行核实并签认;以上种种,给对方提供了可乘之机,往往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12、合同落款署名盖章风险

合同签订时,经常性的对合同的落款、署名、盖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如果合同相对方存在恶意,或者冒用、盗用其他合同主体名义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后果不堪设想。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意识

防控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关键是转变观念、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重视程度。企业应加大对领导干部以及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与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以及经营管理人员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为开展法律风险识别、实现法律风险化解打下坚实的基础。

2、强化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

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的制度保障。企业应不断加强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制定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做到管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等都处于有效控制状态,防止合同法律纠纷的产生。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

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离不开高效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组织体系。企业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合理分工、大力协同的原则,建立一套由具体承办人专管的上下成线、纵横成网、彼此配合、彼此协调的内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为防控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组织保障。

4、实行合同管理过程的动态监控

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监控是企业防控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在合同签订之前,详细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工程项目本身的落实情况以及合同文本的基本条款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对合同相对方的履行瑕疵、违约等事项作出反应;在合同终止之后,按照法定或约定的要求保守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履行一定的协助及通知义务等。通过动态监控,使企业的合同管理更加规范,为企业的依法运营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5、加强合同法律纠纷的应急管理

加强合同法律纠纷的应急管理属于法律风险发生之后的紧急处理措施。当发生合同法律纠纷后,企业应当积极应对,全面分析纠纷的产生原因、社会影响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对纠纷的解决方式进行优化比较,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为进一步的纠纷解决做充分的准备。同时,在纠纷处理过后,还应当认真总结,吸取纠纷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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