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七条要点

一、现场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按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的要求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均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项目工程区域内的坑、井、孔、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业主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如汽油、柴油、油漆、酸等)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记。

工程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配备消防栓和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设专人负责值班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程施工现场。

项目部每月制订一项安全管理重点目标及相应的保证措施,此目标应随工程进展情况予以调整。

二、机械与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后还应进行安全检查。机械操作工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持证上岗。

施工机械设专人管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并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状态良好。

各种施工机械及其传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装置。

施工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部分的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等,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启动。

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架设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并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

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施工用的临时电源应采用绝缘良好电缆线,并不得接触潮湿的地面。电缆线用竹杆或木杆架高,如采用埋地时应做出明显的标记。电缆线过马路时应设钢管套保护。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露天配电及配电开关应设防雨措施。外露带电部分必须具备绝缘防护措施,并应挂有带电危险的警告牌。

不准在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还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除熔断器。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且行灯带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内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施工现场的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关),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四、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钢结构、设备、工艺管线、电气仪表、防腐保温和油漆等工程施工时,搭设的脚手架应全部采用金属双排架,载荷要满足270kg/m。如需超载使用,首先要经过核算并进行加固处理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搭设应从下往上,拆除应从上往下。拆除时周围应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

脚手架拆除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防止违章作业造成架子坍塌事故。

五、运输吊装安全管理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相应的运输和吊装方案或措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对于20t以上的重物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t,但结构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安全方案,同时项目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未经确认许可,不得将现场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吊装。

大型构件吊装前应进行强度核算,所选用的吊装机具必须保证安全系数。

作业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六、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凡0.00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作业的称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高处作业》的标准执行。

凡超过15m(含15m)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身体检查,确认是否能进行高空作业。

采用吊篮进行高空作业时,要经批准,并且将安全绳系在吊篮的护栏上。

高空作业不应交叉进行,因施工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暴雨、雷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在临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七、安全会议与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周应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施工班组每天召开班前会,针对当天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以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施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

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内容除专业检查外,还应包括安全施工责任制度落实,安全员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以及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次检查隐患整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电气设施、机械完好状况等应有记录。

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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