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在项目施工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甲乙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2)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按土质放坡或护坡

施工中,要按土质的类别,较浅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对较深的基坑,要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等技术措施,必须有专业公司进行防护施工。

②降水处理

对工程标高低于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对毗邻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认真观测。

③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

④土方挖掘过程中,要加强监控。

⑤杜绝三违现象。

3)模板作业时,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4)严格控制施工荷载,尤其是楼板上集中荷载不要超过设计要求。

(2) 发生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1)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3)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抢救组专业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时,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现场医疗室医生或急救组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

5)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6)对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的人员,由企业及市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伤残人员安置和财产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坍塌事故预防,预防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