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重要的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制定出监理质量预控方案。确定重要分项工程的原则是:工程量较大、技术较复杂、新技术、新工艺等。监理预控方案的内容,由预控施工措施和监理现场检验方案两部分组成。预控施工措施,既要审查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更要在施工过程中推行工程质量预控法。对于监理现场检验方案既要设立建立预控点,有重点地进行监理预控。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其中重要分部工程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工程。重要的分项工程是:钢筋、混凝土、防水、煤气调压装置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空气清洁、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等分项工程。关键部位:梁柱节点、箍筋加密区、钢筋焊接、搭接要求、大体积混凝土浇筑、C40以上混凝土的试配及钢结构安装。
1、钢筋工程质量预控。
2、检查钢筋标牌、炉号、厂家及出厂质量合格证、实验报告,并按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进行复试,监理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按表(建筑材料报验单)填报钢筋进场报表。
3、有下列情况三种之一者,必须做化学分分析试验:
1)、无出厂证明书或钢筋钢号不对的;
2)、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
3)、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材料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4、试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上,并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和监理工程师做处理,记录在案。
5、钢筋加工制作:
1)、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加工方案,加工翻样、加工料表;
2)、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焊工持证上岗;
3)、钢筋的级别、钢号和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带有颗粒状或鳞片状老化锈的钢筋不能用;需要代换钢筋时,必须上报监理工程师,应征得设计的同意,否则不得以其他钢筋代换;
4)、加强钢筋翻样的控制。
6、钢筋加工成品要求:
1)、钢筋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2)、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和锈独;
3)、钢筋应平直无曲折,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擦伤;
4)、钢筋的完整与弯钩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钢筋焊接接头的质量要求:
1)、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批量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试焊,合格后方能大批量焊接;
3)、批量钢筋焊接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4)、钢筋焊接加工前检查和加工中间抽查,焊接不合格的钢筋,不能进入安装现场。
8、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1)、钢筋绑扎前要求弹出位置线标记,分出双层钢筋位置线,尤其是柱、墙、门、窗口的主筋位置,必须准确,采取防位移措施;
2)、钢筋接头位置要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3)、检验质量标准按GB5024-92混凝土结构验收规范第三章钢筋工程中第五章钢筋绑扎与安装的有关规定。
9、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开盘前的质量控制:
(1)、检查搅拌后台的计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必须对搅拌站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
(2)、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包括商品混凝土),水泥应有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水泥强度、安定性试验报告、砂石的试验报告和已通过试配的混凝土配比单;
(3)、混凝土开盘前认真组织水暖卫、电气、土建联合检查,办好隐蔽验收。申报承包商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经各方确认方能开始浇筑。
2)、监理工程师在浇筑过程中进行旁站监理,对混凝土进行随机抽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3)、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应用技术规范》GBJ119的规定,凡无出厂证明或鉴定书的禁止使用,外加剂进场必须有专人验收、保管、发放,每5T为一批(不够亦按一批计)使用前进行验收。
4)、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配合比的计算和试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按试配结果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发配比通知单;
(2)、抗渗混凝土必须做好试配。
5)、对混凝土搅拌的控制。
6)、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泵送质量控制。按有关部门《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7)、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管理:
(1)、现场必须具备混凝土的制作、养护条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现场试验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混凝土施工前应作技术安全交底,并应具备混凝土养护条件,特别是季节性施工期间的防水、防冻措施。要设专人负责实施;
(4)、试块的制作按GBJ208-83第2、2、11条(防水混凝土)和DBJ01-6-90第6.5条(商品混凝土)等规定执行;
(5)、混凝土搅拌、发送、浇筑等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加水。
8)、模板工程的质量控制: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形式、荷载大小、地基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要求进行模板设计编制模板施工方案。
(2)、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5mm,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洁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对设计有特殊要求,拆模后不再饰面的混凝土,其模板必须清理干净,接缝严密,满涂隔离剂。
(3)、模板安装和预埋件、预留洞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GBJ30188表9.1.4有关规定。
10、原材料的监理:
1)、原材料进场前,承包商应提交进场原材料报验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材料进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并应由承包商运出场外(运费由承包商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符合性抽样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