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沉降灾害特点如下:
(1)初始阶段不易察觉。
由于地面沉降是一种大面积地面高程逐渐累计下降的损失,形变缓慢,以毫米、厘米计。因此,初始阶段人们的肉眼难以察觉,只有采用精密测量才会发现地面有变异,但往往还会因量小而难以肯定,或被忽略不计。
(2)成灾地域性明显。
我国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现代冲积平原,三角洲平原,断陷盆地,在长江三角洲尤其严重,如上海、常州、无锡、苏州、嘉兴、萧山等地。
(3)成灾后果严重。
地面沉降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但初时不易为人们察觉,然而一旦致灾,则往往形成受灾面积大,损失严重且难以治理的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