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道路一般可以分为三级或四级:
第一级 居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m。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时,应增至10-14m,人行道宽度为2-4m不等。
第二级 居住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10-14m,车行道宽度6-8m,人行道宽1.5-2m。
第三级 住宅组团级道路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6m。
第四级 宅前小路通向各户或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不小于2.6m。
此外,在居住区内还可有专供步行的林荫步道,其宽度根据规划设计的要求而定。 道路名称 道路宽度
居住区道路 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道路 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内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
组团道路 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内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
宅间小路 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
园路(甬路) 不宜小于1.2m 一:小区级道路、
小区级道路断面以一块板主宜,辟有人行道。在内外联系上要做到通而不畅,力戒外部车辆穿行,但应保障对外联系安全便捷。
二:组群级道路
一块板,不高人行道,重点考虑消防车、救护车、住房小汽车、搬家车以及行人通过。
三:宅前路
以人行为主,还应考虑少量住户小汽车、摩托车的进入。在道路对内联系中要做到能简捷地将行人输送到支路上和住宅中。
此外,居住区内部街坊与街坊之间和街坊内部的道路,主要为居民参加生产、工作、学习、购买物品和参加娱乐活动服务,也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货运交通所用。为了保证居住区内的安静,尽可能不设公共交通路线,居住区道路可以直接与次干路相接,尽可能不与主干路(见城市道路)相接。可通行小型货车,限制大型货车和过境车辆通行,车速一般不超过20公里/时,道路做平面交叉,可有断头道和回头路,局部线型也可设计成曲线。
道路横断面布置一般是单幅式,即在车行道两侧设人行道和绿地,道路宽度可根据建筑的楼层高度、沿街公共建筑物数量以及客流和货流多少而定。道路宽度允许时,也可安排双幅式断面,即在路中间设1米左右隔离带,布置绿化。车行道宽度为7米、9米或12米。人行道和绿地每侧应为3~6米,要能满足埋设地下管线的需要。若居住区面积大,主要道路较宽且长时,亦可设置公共交通路线,以减少居民步行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