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各阶段要求如下:
一、需求论证
需求论证是用来证明需求的必要性、可能性、实用性和经济性。通过论证提出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根据,要对同类、同系统的建筑进行认真、细致、深入的调查,对其建设效果有一个本质的了解,并且把同类同系统的建筑所呈现的不同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对比,在考虑影响因素约束条件的情况下,从中找出有规律的东西,以指导设计工作。同时,通过需求论证要给出建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又叫总体设计,是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报告进行的。总体设计在相互配合、组织联系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部署和安排,使整个工程项目在布置上紧凑,流程上顺畅,技术上可靠,施工上方便,经济上合理。初步设计要确定做什么项目,达到什么功能、技术档次与水平,以及总体上的布局等。在审查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中,要着重审查方案有多少绿,设计是否符合生态、健康标准。
三、技术设计
对那些特大型或是特别复杂而无设计经验的绿色项目,要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设计要为了解决某些技术问题或选择技术方案而进行的设计,它是工程投资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在技术设计中,要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其依据的资料进行编制。衡量技术设计的成果:一是解决到了拟解决的问题;二是待定的方案得到了确定;三是已经具备施工图设计的条件。
四、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是直接用于施工操作的指导文件,是绿色建筑设计工作的最终体现。它包括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说明、有关图例、系统图、平面图、大样图等,完整的设计还应附有机械设备明细表。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是技术设计文件和各功能系统设备订货情况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还应进行校对、审核、会签,未会签、未盖章的图纸不得交付施工。在施工图交付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进行图纸会审。在施工中,如发现图纸有误、有遗漏、有交代不清之处或是与现场情况不符,需要修改的,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是技术核定单,并作为设计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