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施工缝(construction joint)指的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先浇筑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后浇带,是在建筑施工中为防止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温度、收缩不均可能产生的有害裂缝,按照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在基础底板、墙、梁相应位置留设临时施工缝,将结构暂时划分为若干部分,经过构件内部收缩,在若干时间后再浇捣该施工缝混凝土,将结构连成整体。后浇带的浇筑时间宜选择气温较低时,可用浇筑水泥或水泥中掺微量铝粉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强度高一级,防止新老混凝土之间出现裂缝,造成薄弱部位。设置后浇带的部位还应该考虑模板等措施不同的消耗因素。
留设方法: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墙应留水平缝,梁、板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留施工缝。
⑴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⑵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⑶ 对于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⑷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
⑸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⑹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楼梯的混凝土宜连续浇注。若为多层楼梯,且上一层为现浇楼板而又未浇注时,可留置施工缝;应留置在楼梯段中间的1/3部位,但要注意接缝面应斜向垂直于楼梯轴线方向。(施工中存在争执原因是旧规范规定了楼梯施工缝必须留置在中间1/3区段,传统施工留置在向上、下3步处,留置在梯段中间时,理论上是剪力较小,但施工时施工缝质量不好控制,二次支模时容易产生已浇筑部位形成短时悬挑,反而不利于构件的质量控制。)
⑺ 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竖壁上。
⑻ 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