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 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②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③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处与接地( 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④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两个有防松螺母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3)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
4)绝缘导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吊顶内轻钢龙骨板墙内,当直接埋于现浇混凝土内,在振捣时应采取防止绝缘导管发生机械损伤的措施。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5)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6)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 - 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7)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表2-10-1的规定。
8)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9)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 80mm。
10)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 - 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2-12-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