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电气设计要点
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出现了大量功能多样、技术复杂的城市园林环境,这些城市园林的电气光环境也越来越受到城市建设部门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对园林光环境的营造正逐步成为建筑师、规划师以及照明设计工程师的重要课题。目前我国的园林设计行业仍处在初期发展阶段,不仅缺少专业设计人才和系统的园林电气技术规范,而且缺乏正确的审美标准和理论基础。下面根据笔者个人的体会,探讨园林景观电气设计不可忽视的相关要点。
一、园林景观中的电气配置与应用
优秀的环境电气设计一定要准确分析把握环境的性质,在电气照明方式的选择上力求要融入环境设计,使电气照明策划成为环境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支持并展现园林环境的创作意图,帮助达成环境整体风格的照明塑造。环境照明设计应依据环境各类景观特点,做到风格一致。在策划设计园林环境夜间照明中,应考虑各种光元素对环境夜间基本性质的影响,使得观察者在相对于该环境的任何位置,都能获得良好的光色照明和心理感觉。不同的环境电气照明设计中对灯型和光源的选用必须和灯具安装场所的环境风格一致,和谐统一。在选择电气照明方式和光源时,环境现有景观的布置方式、建筑风格型式、园林绿化植物品种等因素都需综合考虑。此外,环境照明灯具的选用除了考虑夜间照明功能外,白天也必须达到点缀和美化环境的要求。
园林环境照明所要求的环境主题包括领域感、归属感、亲密性、公共性、科技性、趣味性、虚幻感、商业性、民族性等。环境照明的主题定位是至关重要的,它决定了其他各要素的安排。通过充分解剖被照对象的功能、特征、风格,透彻理解光影与环境的特定作用,模拟各视点和视距的夜景状态,加强建筑及环境对视觉感知的展示。借助夜景照明对环境关键特征的表现或夸张来丰富该主题。充分利用非均匀照明、动态照明,在需要光的时间,把适量的光送到最需要的地点,以人为本,展现主题个性化的设计,加强照明调控,关怀不同主题对光的不同需求,追求个性化的照明风格。仔细分析被照主题的方向与体量,环境主题照明要求根据设计目标来安排光的方向、体量。
二、园林景观中的照明的对象
园林照明的意义并非单纯将绿地照亮,而是利用夜色的朦胧与灯光的变幻,使园林呈现出一种与白昼迥然不同的旨趣,同时造型优美的园灯亦有特殊的装饰作用。
1.建筑物等主体照明。建筑在园林中一般具有主导地位,为了突出和显示硬质景观特殊的外形轮廓,通常应以霓虹灯或成串的白炽灯安设于建筑的棱边,经过精确调整光线的轮廓投光灯,将需要表现的形体用光勾勒出轮廓,其余则保持在暗色状态中,这样就对烘托气氛具有显著的效果。
2.广场照明。广场是人流聚集的场所,周围选择发光效率高的高杆直设光源可以使场地内光线充足,便于人的活动。若广场范围较大,又不希望有灯杆的阻碍,则应在有特殊活动要求的广场上布置一些聚光灯之类的光源,以便在举行活动时使用。
3.植物照明。植物照明设计中最能令人感到兴奋的是一种被称作月光效果照明方式,这一概念源于人们对明月投洒的光亮所产生的种种幻想。灯光透过花木的枝叶会投射出斑驳的光影,使用隐于树丛中的低照明器可以将阴影和被照亮的花木组合在一起。灯具被安置在树枝之间,将光线投射到园路和花坛之上形成类似于明月照射下的斑驳光影,从而引发奇妙的想象。
4.水体照明。水面以上的灯具应将光源隐于花丛之中或者池岸、建筑的一侧,即将光源背对着游人,避免眩光刺眼。叠水、瀑布中的灯具则应安装在水流的下方,既能隐藏灯具,又可照亮流水,使之显得生动。静态的水池在使用水下照明时,为避免池中水藻之类一览无遗,理想的方法是将灯具抬高贴近水面,增加灯具的数量,使之向上照亮周围的花木,以形成倒影,或将静水作为反光水池处理。
5.道路照明。对于园林中可有车辆通行的主干道和次要道,需要使用一定亮度且均匀的连续照明的安全照明用具,以使行人及车辆能够准确识别路上的情况;而对于游憩小路则除了照亮路面外,还要营造出一种幽静、祥和的氛围,可使其融入柔和的光线之中。
三、园林景观中的照明方式
1.重点照明。重点照明是为了强调某些特定目标而采用的定向照明。为让园林充满艺术韵味,在夜晚可以用灯光强调某个要素或细部。即选择特定灯具将光线对准目标,使某些景物打上适当强度的光线,而让其他部位隐藏在弱光或暗色之中,从而突出意欲表达的部分,以产生特殊的景观效果。
2.环境照明。环境照明体现着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相对重点照明的背景光线;其二是作为工作照明的补充光线。主要提供一些必要亮度的附加光线,以便让人们感受到或看清周围的事物。环境照明的光线应该是柔和的,弥漫在整个空间,具有浪漫的情调。
3.工作照明。工作照明就是为特定的活动所设,要求所提供的光线应该无眩光、无阴影,以便使活动不受夜色的影响。对光源的控制能做到很容易地被启闭,这不仅可以节约能源,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无人活动时恢复场地的幽邃和静谧。
4.安全照明。为确保夜间游园、观景的安全,需要在广场、园路、水边、台阶等处设置灯光,让人能看清周围的高差障碍;在墙角、丛树之下布置适当的照明,给人以安全感。安全照明的光线要求连续、均匀、有一定的亮度、独立的光源,有时需要与其他照明结合使用,但相互之间不能产生干扰。
四、园林景观中的电气设计
园林景观照明的设计及灯具的选择应在设计之前作一次全面细致的考察,可在白天对周围的环境进行仔细的观察,以决定何处适宜于灯具的安装,并考虑采用何种照明方式最能突出表现夜景。
1.供电系统。用电量大的绿地可设置10kV高配,由高配向各10kV/0.4kV变电所供电;用电量中等的绿地可由单个或多个10kV/0.4kV变电所供电;用电量小的绿地可采用380V低压进线供电。绿地内变电所宜采用箱式变电站。绿地内应考虑举行大型游园时的临时增加用电的可能性,在供电系统中应预留备用回路。供电线路总开关应设置漏电保护。
2.电力负荷。绿地内常用主要电力负荷的分级为:一级,省市级及以上的园林广场及人员密集场所;二级,地区级的广场绿地。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独回路,不宜超过16A,灯具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25个,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建筑物轮廓灯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00个。
3.弱电和电缆。绿地内宜设置有线广播系统。大型绿地内宜设公共电话。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指定的建筑外,对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的古建筑也应作为一级保护对象,设置火灾探测器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绿地内的电缆宜采用穿非金属性管埋地敷设,电缆与树木的平行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古树名木3.0米,乔木树主干1.5米,灌木丛0.5米。线路过长,电压降低难以满足要求时,可在负荷端采用稳压器升高并稳定电压至额定值。
4.灯光照明。无论何种园林灯具,其光源目前一般使用的有汞灯、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荧光灯和白炽灯。绿地内主干道宜采用节能灯、金卤灯、高压钠灯、荧光灯作光源的灯具。绿地内休闲小径宜采用节能灯。根据用途可分为投光灯、杆头式照明灯、低照明灯、埋地灯、水下照明彩灯。投光灯可以将光线由一个方向投射到需要照明的物体,如建筑、雕塑、树木之上,能产生欢快、愉悦的气氛;杆头式照明灯用高杆将光源抬升至一定高度,可使照射范围扩大,以照全广场、路面或草坪;低照明灯主要用于园路两旁、假山岩洞等处;埋地灯主要用于广场地面;水下照明彩灯用于水景照明和彩色喷泉。
总之,在园林景观规划中电气设计要全面考虑对灯光艺术影响的功能、形式、心理和经济因素,根据灯光载体的特点,确定光源和灯具的选择。确定合理的照明方式和布置方案,经过艺术处理、技巧方法,创造良好的灯光环境艺术。它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创作。需要我们用艺术的思维、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技术,不断完善和改进设计,营造婀娜多姿、美仑美奂的园林景观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