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范围:项目专业工程师提出整体供配电系统规划方案,深化设计由当地供电公司设计院完成,建筑设计院完成单体建筑供电柜到分户室内配电系统的详细设计。
2、各功能区应设单独计量,如:幼儿园、商业网点、物业管理用房、具有单独使用条件的各功能房及物业办公区等处应分别计量,并根据各功能房间性质配置电源(如:维修用房应有动力电)。
3、100KW及以下装机容量水泵房和换热站,应由局维变电所单独提供一路电源供电,在水泵房和换热站内设受电柜和配电箱,并在受电柜内设置计量单元,单独计量用电量;超过100KW的,应设独立自维变电所单独供电;
4、水泵房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设备需分开配电及计量。
5、消防报警系统及消防风机、泵类、电梯设双回路供电柜(箱)供电且满足在末端切换,末端多部电梯及各类风机可合用双电源切换柜(箱),设单独计量
6、依据按万科集团战略采购标准,分户箱配电采用施耐德E9-K系列产品,分户箱以外配电采用上海良信系列产品;集中表箱采用上海良信系列产品;
7、多层住宅每个单体楼单独设楼道设公共计量箱,直接由供电柜配电,供楼道人体感应灯、可视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及IP宽带等公共用电,高层住宅由自维变回路供电并设内部独立计量;封闭的单体车库设计量电表,并在公共区域设集中表箱,按车库编号循序排序供电,便于查验。
8、高层屋顶平台需考虑亮化、广告及吊装等现场用电需要,预留配电箱;100米及以上高层建筑周边单体建筑,预留航空障碍灯供电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