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大纲是轮廓性文件,是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

监理规划是指导监理开展具体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是操作性文件,要依据监理规划来编制。

也就是说从监理大纲到监理规划再到监理实施细则,是逐步细化的。

区别主要是:

监理大纲在投标阶段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目的是承揽工程。

监理规划是在签定监理委托合同后在总监的主持下编制,是针对具体的工程指导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目的在于指导监理部开展日常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则是在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依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具体专业编制的操作性业务文件。目的在于指导具体的监理业务。

不是所有的工程都需要编制这三个文件。对于不同的工程,依据工程的复杂程度等,可以只编写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或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

监理大纲的内容:

1.工程项目概述2.工程项目特点,难点

3.拟派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情况

4.监理岗位责任制

5.拟采用的组织管理方案(质量、安全、环境、进度、费用、合同管理的内容、措施、程序等)

6.拟投入的监理办公生活设施

7.提供给建设单位的阶段性监理文件

监理规划的内容:

(1)建设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监理的工作方法。监理大纲编制人员为监理单位经营部门人员,也可能包括拟定的总监;监理规划的编制由项目总监主持,各专监参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总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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