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应对建设方的拖延症

工程项目的签证不及时给施工方办理,使竣工结算时关于已完成签证量存在分歧,给施工单位造成一定工作难度。

如遇到此问题,要以理服人。签证问题须研究清楚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组成,并且记住先签证后施工的原则,将要求变更和所涉及材料价格根据合约一起签证确定。不仅如此,还要对项目有预判,争取在项目施工前进行签证,以免延误工期,造成经济损失。

如果说签证拖延十分严重,那么工程款的问题则更为致命。有些建设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存在不付款、打折付款、延期付款等现象,使施工单位资金压力大,导致项目利润减少甚至亏本。

如遇到此问题,一定要合法维护权益,依照双方合约作为证据,可书面致函催要工程进度款。若拖欠达到一定期限,可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切忌在款项有可能拖欠时先行垫付,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建设方若不合理压缩工期、压低工程造价,那后果不仅是施工方压力大,而且很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在施工项目中,建设单位常要求施工单位以最低价格和最短工期完成,若要求超过客观规律,会产生很多隐患。施工方需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以应对建设方要求,使项目管理难度加大,易造成管理混乱,导致劳务纠纷、安全事故等不良现象。

若涉及相关问题,必须保证原则适度。如果压缩工期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则坚决不得压缩。费用应按照合同中的闭口价处理,防止价格被压得过低。

工程结束很久了,建设单位不验收,并且拒绝接受施工单位递交的竣工决算书。要不然就是增加结算难度,影响工程项目决算的公正性。面对这种情况,施工企业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一再被动等待,只能使款项不能及时回笼,最终负债破产。

施工方也应化被动为主动,不论是发函还是电话,都应该反复催促,要求建设方尽快履行决算审计义务。在此过程中,应保留证据,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援助,以配合调查取证。

建筑行业确实存在很多这种案例,很多施工单位只能一次一次吃哑巴亏。除了以上各项建议,行业内也正在整治不良秩序。随着信誉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以及市场监管的要求不断提高,相信未来会有更好的建设环境。

工程项目,建设方拖延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