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间的并购重组的导因
近年,随着地产黄金时代的过去,白银时代的到来,以及土地成本的不断抬高,房企的收并购风气也变得逐步盛行,成为了许多房企主要的拿地和扩张手段。比如中海地产并购中信地产布局25城土地储备;平安不动产并购越秀动产吃进优质资产;融创收购联想旗下地产公司,称为甩包袱并购等等。导致房企间不断发生的并购重组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导因。
1、基于地产开发层面的规模扩张,以并购项目或获取上市平台为目的的兼并收购。
2、以并购促进自身多元化发展,找寻新的利润增长点。
3、受政策主导推动的央企整合,旨在提质增效,避免同业竞争。
4、并购改变房企竞争格局,在细分领域寻求更多机会。
房地产交易的并购类型
在传统地产领域,目前最主要的并购可分为两类,
一类主要目的是收购土地或者项目,以增加可售资源或进入新的城市、区域,从而进一步实现规模扩张;
另一类则是收购上市平台,即壳公司,进而达到上市或者回归A股的目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房地产资产转让的并购主要有:
(1)在建工程转让(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这是房地产资产转让的主要方式。比如最常见的对停建、缓建项目(烂尾楼)的收购。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完成三通一平,施工进度达到一定标准,开发商可向他人转让该在建项目。
(2)房地产拍卖
当房地产企业没有能力对外清偿债务时,往往会进入法院的执行程序。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屋分为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预售阶段的房屋。以拍卖方式完成房地产的并购交易。
(3)先卖后转
有关烂尾楼的案例,排除诉讼或拍卖程序,小业主预购部分房屋后,开发商没有足够资金继续项目,意向买方可收购正在预售的房屋;受让房屋后,意向买方须与原开发商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协议,完成资产的转让。
基于股权的房地产并购模式
基于股权的房地产并购模式分为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股权并购模式内设计交易方案,在融资、避税、财务优化等方面会有更多空间。
(一)增资交易
此交易结构,意向买方直接将投资款注入目标公司,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并购目标公司,并占有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增资交易一般在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领域运用较广泛。意向买方需要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并购。
(二)股权转让交易
股权转让交易结构下,意向买方受让目标公司的全部或某一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并购。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交易多出于意向买方战略布局的考虑,拟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整体收购。意向买方与卖方签署有关股权转让协议或股份买卖协议(SPA)
(三)两种交易方式的区别:
1、资产并购可不承担原公司债务,没有潜在风险负担。但存在许多规制,如,项目必须已经交齐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证;需要符合完成投资总额25%的规定;原有项目已取得各项审批,并购开发变更手续繁杂;对被并购方而言,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教育城建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税费较多可能导致并购价款增加。
2、股权并购中,土地使用权属不发生变更,开发手续无须变更;可免除土地转让的相关税收负担。但股权并购中需承担原有公司债务;有些股权转让会发生要求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进行征税的情况。
基于房地产并购混合交易结构
除上述单一交易结构外,有时采用某单一交易结构难以满足意向买方的需要,因此,需要考虑设计混合交易结构,如资产交易与股权交易的混合、增资交易与股权转让交易的混合、境内交易与境外交易的混合等。
房企股权或资产并购的风险要素
在房企股权或资产并购中,我们需要严格关注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未雨绸缪提前做好相关风险与防范与管理。关于并购的风险重点关注公司股权属性确定风险,项目风险,以及或有债务风险。
一、公司股权属性确定风险
1、在目标公司设立方面的风险主要有: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股东出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未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等。
2、目标公司股东权利完整性方面可能存在质押、担保等第三人权利、有租赁权、地役权等权利瑕疵、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约定、项目后续开发和盈利模式存在政府限制风险、对转让公司享有的表决权、分红权、委派董事和管理人员的权利方面存在限制、对转让公司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权方面存在限制等。
二、项目风险
由于土地性质、取得方式、规划用途、使用期限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复杂关系,具体房地产项目风险有土地使用权风险、主体风险、规划风险、审批风险,合同风险、违法建设的风险、工程质量风险、不动产有无抵押担保的风险、政府违约风险或政府风险。
三、或有债务风险
或有债务是股权收购中的最大陷阱,包括担保之债、票据责任之债、行政罚款、未决诉讼或潜在诉讼,及施工款拖欠等。
房企股权或资产并购风险防范
以上我们讲了房地产并购交易结构的分类及利弊分析,不同并购交易方式的风险点,那么基于房地产并购交易的复杂性特点,风险防范大致要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完备的前期及谈判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将调查情况进行仔细研究判断;
2、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设计出最符合意向方的并购方案;
3、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及最终确定的并购方案制定出相关并购协议,将风险以合同条款方式规避;
4、交割过程的严格把关及时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