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

设计、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重点

1F设计阶段跟踪审计重点

设计阶段常见问题

在实际中,政府主管部门对设计市场的管理仍存在不足,对设计方案经济性的考核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现实中,违背工程建设程序的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仍然存在,由于业主没有充分认识到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给予设计单位的设计时间不充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设计单位为了赶时间出图而忽略了对设计方案本身的优化,从而给后期增加工程变更埋下隐患。现阶段,我国的设计费用收取一般与造价估算或者建筑面积相关,与设计方案的优劣、投资的节约度无关,设计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也弱化了对设计方案的优化,降低了设计质量。

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措施

对设计阶段投资控制,一是要进行设计招标,择优选取设计单位,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二是应择优施行限额设计,即在保证项目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后期的工程造价,避免出现概算超估算的现象;三是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避免因设计错误、遗漏或使 用功能设计不合理产生的工程变更;四是设计方案应尽量与施工工艺相结合,提高后期的施工进度,进而节约建设投资。

2F招投标阶段跟踪审计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实行量、价分离,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审计人员应重点审计工程量清单,在审查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过程中应核算工程量清单的编写是否完整,单项工程的描述是否正确, 工程量是否出现少算、漏算的现象。若出现以上现象, 应在标底答疑时做出相应的回应与调整。对于招标文件的审查,主要审查其招标范围、评标办法及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语言环境是否存在歧义,以及是否存在虚假招标行为。在审计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应重点审计商务标部分是否出现超高价或超低价,若出现这种现象,应分析其是否具有合理性,并要求投标单位现场答疑及承诺,若其中标,应将这些超常价写进合同。对于投标单位中出现的低报价文件,应重点审核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是否运用了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会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不但会给业主造成损失,也会影响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在招投标阶段的审计除了审计招投标行为是否规范外,审计的职能还应延伸到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过程确立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该行为具有法律效益。合同也为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应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善。

施工的跟踪审计重点

施工过程是将投资方案变成实体的过程,建设项目投资的主要资金输出也发生在施工阶段,所以做好施工阶段的审计工作至关重要。由于建设项目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施工工序繁琐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许多不可控因素的发生会导致施工工期变化、施工方案调整等情 况的发生。审计人员需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审计,不仅可以随时了解施工动态与进度,而且可以更加直接、明确的掌握项目的总体进展状况。在施工阶段应重点做好隐蔽工程及工程量变更的审计工作。

1隐蔽工程的跟踪审计

隐蔽工程包含基础工程、钢筋工程、管道工程等主体工程,占据了项目施工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隐蔽工程的施工工序会被下一道施工工序覆盖,若隐蔽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工程的返工会给工程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应做好隐蔽工程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履行好审计职 责,深入施工现场,做好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必要时需拍照并做好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审查施工工序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同时还应参与到材料采购、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去。在隐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应重点审计隐蔽签证的项目名称与签证内容是否准确,是否有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签字盖章。

2工程量变更的跟踪审计

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最终结算价款与合同规定的价款之间的差异主要来自于工程量变更所产生费用,如果未做好工程变更的记录工作,会为后期的工程索赔带来纠纷。审计人员应做好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变更价款的审计工作。工程量变更主要来自设计变更及施工措施变更。应审查工程量变更流程是否准确,设计变更签证或工程量变更签证是否属实,工程变更价款的确立是否符合合同的相关规定或实际市场价格。避免出现虚假变更、伪签证或工程变更价款虚高等情况的发生。另外,审计人员深入到施工现场,应与施工方及监理方做好沟通,提前发现施工现场需要变更的项目,避免因变更造成的施工返工或延长施工工期。

3材料价格的跟踪审计

材料成本价格是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市场行为的约束还不够,以致建材市场中的施工材料良莠不齐,价格差好大造成了物资采购审计的工作量大且繁琐。因此,无论采用甲供乙定的供应方式还是采用甲供材料的供应方式,审计人员都应做好市场调查,重点审计材料的规格、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材料是否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数量是否满足建筑需求等。确保在保证材料质量的情况下降低材料成本,节约投资。

4工程进度款拨付的跟踪审计

工程进度款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工程量和综合单价两个方面。工程价款的拨付,应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完成工程数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的比例进行支付。在此期间,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形象进度报表中所涉及的工程量是否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工程量变更签证是否有效,综合单价及材料变更价的确立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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