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进线断路器加漏电选择性差
按《规范》空调及照明回路可不加漏电保护,认为空调及照明回路不会有漏电的情况发生。而事实上空调及照明回路不出现漏电情况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住户二次装修的质量很难控制,灯具的质量也参差不齐,空调回路也不能保证不接别的设备,所以漏电的可能性会经常存在,一旦有一户出现漏电的情况,整个单元都会断电,会给管理上及住户带来很大的不便。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如我公司开发的深圳XX花园在出线开关加了漏电,入伙初期也经常出现漏电的情况,如果主开关加漏电那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给大家都会造成很多不便,并且故障点也难查找。
二、住宅进线回路出现漏电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小
我们知道一般住宅的进线回路,均敷设在电气竖井内或穿管暗敷在楼板内,这种情况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是极低的,确实有些高级商住性质的住宅进线是敷设在楼层吊顶的桥架内,但同时也有其他的用电设备,如消防排烟风机、送风风机等的电源线敷设在桥架内,按目前的有关规范对动力电源没有漏电保护的规定,这样标准就不统一,当然这种情况采用出线回路加漏电开关的办法参见后面系统图 可以解决。
三、总进线断路器加漏电经济性差
1 在此时推出此项规定,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一定的浪费,笔者在实践中发现,此时市场上质量上能满足要求的、带漏电的主开关都是进口产品,价格很高;国产品牌的大容量的产品基本上没有,可选择的余地很小,这样就会增加许多投资。因此,推出的时机不当。
2 此项决定性能价格比太差。笔者粗略估计一下,以一个总开关带10户、每户100M2计,按增加2000元投资算,每平方米增加2元钱,水电造价估算按深圳信息价约125元/M2,那么就增加了2/125100%=1.6%,而起到的作用是发生概率很小的情况,特别是新建的楼盘已经经过了多次绝缘、接地检测发生故障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这样的性能价格比不是十分合理的。
四、空调及照明回路不加漏电保护标准不统一
一方面总开关加漏电保护提高了标准,而另一方面又空调及照明回路不加保护降低了标准,显然标准不统一。前面已经谈到住户的二次装修、灯具的质量都可能引起漏电,就算是空调回路也不能保证不漏电,比如在清洁的时候就不能保证没有漏电的危险。
五、对有关防漏电火灾的意见及建议
1 笔者认为目前不应采用此项规定,应该先有一个过度期,待产品的价格及质量达到可接受的水平,选择及配合问题有很好的办法解决的时候,才开始执行强制标准,目前执行此项规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
2 目前解决选择及配合问题没有太好的办法,因为通过漏电电流的计算来确定漏电点的位置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几乎就不可能。因此,很好的选择性配合就难以实现,另外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第4.4.21条的规定漏电保护器的运作电流不应超过0.5A,那么用整定值配合来实现选择性的要求就不可能了,只有采用其他的方法,而这样的造价就会更高。因此,笔者认为目前只有采用在总电表箱出线回路加漏电带延时的方法。
3 笔者认为照明回路应单独加漏电开关,这样做对住户的使用是非常有利的,又不会增加很大的投资,空调回路仍与其他插座回路合在一起加漏电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