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规定

1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浪涌保护器的设置:

1)A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或3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2)B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3)C、D级防护系统宜采用1级或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各级浪涌保护器宜分别安装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_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_B`)与第一防护区(LPZ1)及第一防护区(LPZ1)与第二防护区(LPZ2)的交界处。

2计算机设备的输入/输出端口处,应安装适配的计算机信号浪涌保护器。

3系统的接地

1)机房内信号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单点连接至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保护地、信号工作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和浪涌保护器接地等均应连接到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2)当多个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分别采用M型或Mm组合型等电位连接网络。

建筑物,计算机网络系统,防雷接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