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植物种植施工方法
一、物料要求
所用材料,除符合图纸的要求外,尚须符合下列规定:
1、绿化土方应符合规定,且不含有盐、碱及垃圾等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物质。
2、用于植物生长和养护的水,应不含有任何有害植物生长的酸、碱、盐等物质。
3、绿化植物除规定外,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⑴乔木
①生长健壮、树冠开展,树枝根系发育正常,根系茁壮,无病虫害。
②枇杷、大叶女贞、合欢均为1012cm。
③不得有直径为2cm以上的未愈合的伤痕和截枝。
⑵棕榈类
①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不低于1.5m。
②栽时剪除叶片顶部1/2-2/3左右,防止栽后萎蔫
⑶灌木
①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②所有灌木应是常绿、根蔓、树大、枝干丛生的阔叶灌木,并且有本地区的生长特性
⑷花卉草本植物应是耐旱力强,容易生长,根部发达,茎低矮,多年生的特性,花草应有观赏价值。
二、场地准备
1、土质:为使草坪植物有良好的生长基础,使其生长良好并保持较长时间的景观寿命,种植草坪植物的土壤必须为壤土类,粘土类和沙土类必须进行改良。如目前采用的广东黄壤,必须通过增施有机肥进行改良,以达到壤土的颗粒组成标准。种植土层必须与地下土层连接,以保持土壤的毛管上下贯通,保持液体、气体的上下连贯。如种植层下有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必须将其铲除,直至上下土壤连接。
2、土层厚度:在缺少表土或厚度不足的表土层上种植植物时,应撒铺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土壤,使土壤厚度达到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厚度,土层厚度应依据DB440300/T8-1999中的规定。
3、土地的平整、耕翻
⑴杂草、杂物的清除:为避免草坪建成后杂草生长而影响草坪纯度和景观效果,植草前必须彻底消灭杂草。可铲除杂草并深挖草根或用草甘磷等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消灭杂草,草甘磷用量控制在0.2-0.4ml/m3,使用2周后可开始植草。同时,必须将瓦块、石砾、建筑垃圾及杂物全部清出场地外。
⑵换土:在耕翻过程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则必须换填合格种植土。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
⑶整平、施基肥及耕翻:在清除了杂草、杂物及压实后的地面应进行铲高填低的平整。平整要顺地形和周围环境,整成龟背形、斜坡形等,陡度为2.5-3.0%,边缘要低于路面或道牙3-5cm,表面平整,无坑洼。平整后撒施基肥。如用堆沤蘑茹肥、堆沤木屑等,必须加3%的过磷酸钙和4%的尿素进行堆沤后使用;用量宜控制在10m3左右。施肥后应进行1次约30cm深的耕翻,使肥与土充分混匀,做到肥土相融,起到既提高土壤养分,又使土壤疏松、通气良好的作用。
4、对于不良地质的处理,施工前应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施工要求
1、道路两侧边坡和沿线空地等一切道路用地,应按图纸要求规定种植植物,保护环境,美化路容。
2、栽植苗木要规整,直线路段要求树干成一直线,个别树干如有弯曲,要将弯曲部位朝向路线方向,行列树要求树干通直。一般在弯道外侧栽植乔木,弯道内侧为了不影响行车视距,只宜栽植低矮的灌木及花、草。
3、在平交道口、丁字路口绿化时,必须符合道路停车视距的规定。4、植树密度及株行距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采用速生树种绿化道路时,一般株距6m,行距2m,慢生树种单行栽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