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决算的三种算法

第一种算法

将绿化工程的苗木费列入直接费,查绿化定额套出用工费用也列入直接费,然后再套上综合费率作为间接费。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即为工程总造价。这种算法看上去比较简单,但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单位不多,原因是苗木费是市场价格,如果苗木用得贵重高档,费用占大部分,那么业主再付20-30%的间接费是不合理的。浙江省的造价管理部门也有规定:每株苗木进入直接费的金额不超过贰百元(含贰百 元)的,超过部分作为补差处理。但明确此规定的人是不多的。只有综合性的园林绿化工程土建部分占大头,绿化苗木费占很小的比例,为省事,有的业主单位采用这种算法与土建算法靠齐。

第二种算法

将绿化工程苗木费另列,查绿化定额套出用工费用作为直接费,间接费套用单独绿化综合费率(例如浙江省单独绿化综合费率为:特类114.6%;一类100.9%;二类87.3%;三类75.6%;四类63.9%)。然后将苗木费加上人工费,再加上间接费之总和乘以3.43%得出税金。

上述四项之总和即为绿化工程的造价。公式为:造价=(苗木费+人工费+间接费)(3.43%+1)这种算法对绿化种植占绝大份额的园林绿化工程来说应该算是较为合理的。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有的专类公园如植物园,其中绝大部分苗木在形态、价格的确定上始终有业主方和监理方共同参与,施工单位在苗木采购时无利润可图。而施工单位又往往实行二级经济承包。项目部对公司又有分级承包的制度。在苗木采购时如没有差价,项目部往往无法进行亏本的施工。为此,业主方、监理方、项目部(施工单位)三家协商确定。对于业主和监理确定的苗木价格(包括其他议价的建筑材料如石栏杆等)再给出10%的管理费作为间接费,来作为工程决算费。

第三种算法

有的业主在招标书中就明确规定,苗木费报价中包括了苗木的成本费、运输费用、种植养护费用、利润、税金等。这种算法往往出现在合理低价评审定标的竞标办法中。那么各种苗木的单价乘以各种苗木的数量,其总和也就是绿化工程的决算价,无需套用定额。这种做法是一种无序竞争,对绿化施工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由于苗木种植场的参与,他们又缺乏经验,使得绿化工程的质量得不到技术上的保证,园林的造园艺术在工程中不能充分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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