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线编号由一位公路管理等级代码和三位数字构成。 国道按首都放射、北南纵线、东西横线分别顺序编号。以首都为中心的放射线由一位标识码1和两位路线顺序号构成;由北向南的纵线由一位标识码2和两位路线顺序号构成;由东向西的横线由一位标识码3和两位路线序号构成。 省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内按省会(首府)放射线、北南纵线、东西横线分别顺序编号;编号规则参照5.2条。 县、乡、专用公路及其他公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区域为基础分别顺序编制。
均由三位路线顺序构成;顺序号不足三位数字时,在前位充0。 编号区间:公路路线编号区间国道为G101至G199、G201至G299、G301至G399;省道为S101至S199、S201至S299、S301至S399;县、乡专用公路及其公路为X/Y/Z/Q999。
公路路线编号结构如下
G 国道G1指首都放射线,G2指北南纵线,G3指东西横线
S 省道SI指省会(省府)放射线,S2指北南纵线,S3指东西横线
X 县公路编号
Y 乡公路编号
Z 专用公路编号
Q 其他公路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