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
从近几年我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看,今后一段时间,要特别注意加强两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减少或根除工程质量通病。具体来讲,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将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减少到最低程度,直至根除;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空鼓、起砂、脱皮和室内标高、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寻求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的防治之策。第二,要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加强对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指导。
二、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监督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从目前我县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建设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不够规范,尤其是工程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和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问题突出,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突出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应该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在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尤其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程序的监督。从目前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情况看,个别建设单位在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还未达到100%的要求;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是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是否到位、材料和工序把关是否严格的监督。从我县实际情况看,监理单位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时,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今后,我们质量监督部门一定要把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作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该处罚的要提出处罚建议,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督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家的技术法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从技术上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目前我县在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近年来连续5次的工程质量巡查,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中,属于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占到近三成之多。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今后,在强制性条文监督方面,应注意加强施工、监理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的掌握和指导,促使施工、监理单位正确执行强制性条文;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能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到位,该处罚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进一步加强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
从近几年情况看,我县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是处于受控状态的,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混凝土工程质量水平不高,观感粗糙,一般质量缺陷较多;二是有的砌体工程施工不规范,质量水平较低;三是有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等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对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今后在主体结构质量监督方面,要着力加强三点:一是要严格按照《监督方案》确定的监督控制点实施监督,尤其是要强调质监人员必须到位监督检查,只有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二是要加大主体结构的随机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决不迁就照顾,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该处罚的一定要提出建议上报主管部门;三是要切实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的抽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以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和质量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