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我国建筑防水工程界历来重视防水工程的质量问题,专家们在综合治理工程渗漏和总结工作经验时,一直把三分材料、七分施工(现在可能是四六开或五五开)、材料是基础,施工是关键作为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的座右铭,并经常呼吁及提出建议,要求防水施工企业为提高施工技术水平而努力。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10多年来建筑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进步迟缓,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据笔者近年多次到工地考察和听取各方面反映,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少或不积极,即使引进了新技术、新工艺,但学而不到位,操作走了样;
(2)雇用廉价的农民工或外来工,不重视对他们进行培训或培训力度很不够,严重缺乏熟练技工,工程质量无保障;
(3)不认识编制应用技术规程或工法的重要性,粗放作业,随意性强,缺乏规范施工行为的手段;
(4)施工机具少而简陋,大量使用人工操作,不惜浪费劳动力;
(5)重视发展新材料,不重视发展新工艺,应用技术跟不上新材料的发展;
(6)盲目跟进,学习不成熟的新工艺,边模仿、边施工,往往出事故;
(7)不重视发展和应用配套零部件,长期处于管理空白状态。设计单位不强调不要求,施工单位避免增加工程成本,能省就省;
(8)施工管理松懈或不严格,施工方案、操作方法、工序交接、质量自检等缺失或失控。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施工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为此,在制定十一五规划中,应引起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视,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需要建筑防水工程界,特别是防水施工企业搞好自身建设,提高质量意识与责任意识,期望5~10年改变面貌,使我国的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达到较高的水平。
二、要素分析
保证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两大要素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两者是统一的,互为补充的。
1.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众所周知,目前我国从事建筑施工的工人大部分是农民工。据北京市政府统计,2006年农民工中有30%是新上岗的,从上半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看,农民工仍是事故伤害的主体。为此市政府决心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进行强制培训,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当然,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虽不致涉及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但是类似以上用工状况,由于工人综合素质低,及未能接受较好的技能培训而导致工程发生渗漏事故,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早在1991年建设部文件就已规定:建筑防水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队伍或防水工施工,防水工都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颁发岗位证书。这一规定发布距今已有15年,从各地执行情况看,执行程度宽严不一,大部分名义上实施了,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的少,从总体上说不够理想。
笔者认为,做好这一工作应从严密严格的组织管理入手。早在1991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组团赴日考察时就了解到,日本从1963年开始,针对工程不断发生渗漏事故状况,在建筑行业中就兴起建立防水专业施工队,并于1971年在东京由防水工自发组建了一个名为沥青防水工事业协同组合联合会,随之在全国各城市发展,至1991年共有146个这样的民间组织或团体,大小不一,但工作目标一致。防水专业施工队的工人都是由当地的联合会统一组织,聘请熟练的技工、工长、工程师任教,经学习、实习、考核、考级后,才能上岗操作。这种组织类似工会,是为短期专业培训新工人建立的,鉴于内部管理比较健全,效果十分显著。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今年4月的访日报告,也介绍了日本防水工程施工实行劳动技能认证制度,防水工程施工有9项技能纳入全国认证范围,如热工法、喷灯法、涂膜法、地下防水基本工法等。工人培训包括学习各类防水材料的基础知识和施工实践,强调重在动手能力,培训时间12~24天不等。认证考试分为两个等级,申请一级技师需有12年以上的从业经验;申请二级技师需有3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此外,该协会还详细介绍过德国民间组织制定的屋面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建立比较正规的学校,培养目标要求达到技师水平。
近悉,有关单位拟借鉴上述国家的经验,向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申报建立防水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及劳动技能认证制度,意在实际工作中加快提高防水工程技术水平。
2.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除应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外,还需重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快制定行业工法的步伐工法,亦可称应用技术规程。以上提到,推广应用新材料需要以应用技术作支撑,才能完美地做好防水工程。工法是某种或某类防水材料适用的施工方法,通过不断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制定而成,是具体指导与规范施工行为的重要手段。与执行标准规范比较,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是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许多材料生产和施工企业巳意识到编制企业产品工法的重要性,出台了一批企业工法。为了巩固与发展这一成果,经三个行业社团协商,将着手组织开展编制行业工法的工作。
(2)积极发展成套技术成套技术又称系统技术。发展防水工程成套技术,许多发达国家巳有不少经验。而在我国,提出这一要求至少巳有10年以上,但效果不佳,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仅是实现了产品系列化;另有一些企业实际是将不同产品组合或是将一种产品的不同型号组合而巳;有的产品应用虽冠以系统技术,但其内容仅是产品配套或是门户之见,缺乏普遍实用意义。经分析,这方面存在的核心问题是,无论屋面工程或是地下防水工程,都未能真正实现配套构配件、配套施工机具、配套标准工法的一体化,在节约材料、节省人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加快工程进度等方面发挥作用。例如,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我国推广应用巳有15年以上,至今未能完全实现成套技术的目标,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巳实行20年以上的单层防水卷材机械固定屋面系统,国内还处于空白。实践证明,建立和采用系统技术并不复杂或不可学,系统中的配套构配件并不是高贵产品。以国外为例,配套构配件一般包括:泛水压条、泛水罩板、水漏斗、排水篦子、水落管弯头、卡箍、墙根防水护角件、伸出屋面管道用圆锥形橡胶套筒、各类各种型号螺栓、螺钉、钢钉与垫圈,以及胶粘带、密封胶等。系统使用的机具品种与数量不多,例如,在改性
落管弯头、卡箍、墙根防水护角件、伸出屋面管道用圆锥形橡胶套筒、各类各种型号螺栓、螺钉、钢钉与垫圈,以及胶粘带、密封胶等。系统使用的机具品种与数量不多,例如,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搭接边采用热熔法施工时,为减轻劳动强度,应配备长柄单头喷火器和长柄
柄小压辊;当采用焊接法、空铺法、机械固定法铺设卷材时,应配备自动热风焊接机、半自动热焊机、电热熔接机,及检漏仪等。以上所述的配套构配件和机具,都不需施工企业生产,只要订货购买即可。关于系统中的较多作业,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只要技能培训合格,操作严谨细心,就能经得起质量检查与检验。总之,发展成套技术,关键在于设计、施工单位和编制预算单位协调一致,通过制定管理文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