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职能
(1)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我圉在《建筑法》和《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申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地方和各专业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3)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两方面,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
2.了解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内容
(1)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申报工作:在工程开工前,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在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
(2)开工前的质量监督:开工前召开项目参与各方参加的首次监督会议,并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
(3)在施工期间的质量监督: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监督方案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4)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做好竣工验收前的质量复查;参与竣工验收会议;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