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在施工中需采取的一些手段,叫做措施工程。其费用叫做措施工程费用。措施工程费用分为技术措施工程费和组织措施工程费。
一、技术措施费用内容
技术措施费用包括:脚手架搭拆费、垂直运输费、超高费等三项。
1、脚手架搭拆费
在装饰过程中所需要的脚手架搭拆和摊销费用。
2、垂直运输费
再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等进行垂直运输等所需要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3、超高费
超高费是指当建筑物超过六层或檐高超过20m时,由于操作工人的工效降低、垂直运输距离加长影响的时间、以及因操作工人降效而影响的机械台班的降效等。
二、施工组织措施费
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成品保护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场地清理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
措施费用计算
一、施工技术措施费(可竞争措施项目)
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脚手架搭拆费、垂直运输费、超高费。
(一)、装饰脚手架搭拆费
装饰脚手架包括满堂脚手架、外墙面脚手架、内墙面装饰脚手架、吊兰脚手架、活动脚手架、挑脚手架。
天棚装饰工程,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柱所占面积,其基本层以3.6~5.2m为准。凡超过3.6m、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装修,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的层数=(层高-5.2m) 1.2m,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装饰不再计算脚手架,只按每1㎡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0.0128工日。
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长度乘以墙高,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子目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按檐高选套定额。檐高是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利用主体外脚手架改变其步高做外墙面装饰架时,每㎡外墙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0.0128工日;独立柱按柱周长增加3.6m乘以柱高套用装饰装修外脚手架相应高度的定额。
内墙、柱面抹灰与其他装饰工程脚手架,内墙面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柱面按柱的周长加3.6m乘以高度计算。高度在3.6m以内时,按墙面简易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未计算满堂脚手架时,按相应高度的内墙装饰脚手架计算。
滑升模板施工的建筑物装饰应按内装饰脚手架和吊篮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米计算。
吊篮按外墙装饰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
围墙勾缝、抹灰按单面计算一次墙面简易脚手架,挡土墙勾缝、抹灰如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时按单面计算一次墙面脚手架。
高度3.6m以内的铁栏杆油漆计算一次简易墙面脚手架。
(二)垂直运输费
垂直运输费不包括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如实际发生,可按照土建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垂直运输费的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而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轨道铺拆,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等费用应另行计算。
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面的高度,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地(楼)面的高度。
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带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m,则地下层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注意:垂直运输高度与净空高度概念不一致。
二次装修工程利用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按电梯实际发生的运输台班计算;通过人力上下楼梯进行运输时,可按人力日工资标准计算。
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按定额工日分别计算。
地下层超过二层或层高超过3.6m时,计取垂直运输费,其工程量按地下层全部工程计算。
(三)超高增加费
1、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计算超高费。
2、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3、超高费工程量: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分别计算。
注释:以楼面超过20m部分的所有装饰费用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作为工程量。
降效补偿费=(降效范围的人工费+机械费)相应檐高的降效率
三、施工组织措施费(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成品保护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场地清理费、二次搬运费、停水停电增加费、临时设施费。
1、成品保护费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为保护包括楼地面、楼梯、台阶、独立柱、内墙面面层等采取的措施费用。所用材料包括:麻袋、胶合板、彩条纤维布及其他材料等。
2、成品保护工程量按受保护面层相应子目的规则计算。
3、除成品保护之外的的组织措施项目,均按实体项目和施工技术措施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作为计算基数。
4、在实际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其他措施性费用,可按实际发生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及小型机械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
6、检验试验配合费: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7、冬雨季施工费:指冬雨季施工的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寒、防雨、防滑、排雨水等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气候影响的人工、机械降低工效的费用。
8、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合理工期内因施工工序需要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的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的安拆费、劳动降效、夜餐补助费用和白天施工的照明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取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9、场地清理费:指工程现场内清理垃圾至20m以外。
10、停水、停电增加费:指施工现场临时停水、停电每周累计8小时以内所造成的工地停工、机械停滞等费用。
11、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或由于施工现场施工情况复杂,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由工地仓库不能一次运至安装地点,必须再次搬运、装卸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用。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已包括安全网、防护架、密目网等所发生的费用。
二、临时设施费
指承包人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