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的一般程序

从招标人的角度看,建设工程招标的一般程序主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

(1)设立招标组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人;

(2)申报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底(实行资格预审的还要申报资格预审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5)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6)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7)成立评标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实行资格后审的还要进行资格审查);

(8)审查投标文件,澄清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组织评标;

(9)择优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10)将合同草案报送审查,签订合同。

1、设立招标组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人

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报建登记手续后,凡已满足招标条件的,均可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招标组织者组织招标必须具有相应的组织招标的资质。

根据招标人是否具有招标资质,可以将组织招标分为两种情况:

(1)招标人自己组织招标,

由于工程招标是一项经济性、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民事活动,因此招标

人自己组织招标,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设立专门的招标织,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合格,确认其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能够自己组织招标后,发给招标组织资质证书。招标人只有持有招标组织资质证书的,才能自己组织招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代理组织招标、代办招标事宜。

招标人取得招标组织资质证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人代理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未取得招标组织资质证书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人代理组织招标、代为办理招标事宜。这是为保证工程招标的质量和效率,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代理业的快速发展而采取的管理措施,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现代工程交易的一个明显趋势,是工程总承包日益受到人的重视和提倡。在实践中,工程总承包中标的总承包单位作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招标人,如已领取招标组织资质证书的,也可以自己组织招标;如不具备自己组织招标条件的,则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人组织招标。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代理招标,必须与之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协议)。招标代理合同,应当明确委托代理招标的范围和内容、招标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期限,代理费用的约定和支付,招标人应提供的招标条件、资料和时间要求,招标工作安排,以及违约责等主要条款。一般来说,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代理后,不得无故取消委托代理,否则要向招标代理人赔偿损失,招标代理人并有权不退还有关招标资料。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前,招标人取消招标委托代理的,应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项目金额0.2%的赔偿费;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后开标前,招标人取消招标委托代理的,应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项目金额1%的赔偿费;在开标后招标人取消招标委托代理的,应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项目金额2%的赔偿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应当报政府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2、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申报招标的有关文件

招标人在依法设立招标组织并取得相应招标组织资质证书,或者书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人后,就可开始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自己组织招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或者委托招标代理人代理组织招标、代为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实践中,各地一般规定,招标人进行招标,要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申报1)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经批准后,就可以2)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底,并将这些文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也可在申报招标申请书时,一并将已经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底,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查认定后,就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申请书是招标人向政府主管机构提交的要求开始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文书。其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招标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的资质等。

制作或填写招标申请书,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基础工作,要充分考虑不同招标类型的不同特点,按规范化的要求进行。

招标文件

标底

评标定标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通告

资格预审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书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

招标人要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或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招请一切愿意参加工程投标的不特定的承包商申请投标资格审查或申请投标。

在国际上,对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有两种做法:

一是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的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的,用资格预审通告代替招标公告,即只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即可。通过发布资格预审通告,招请一切愿意参加工程投标的承包商申请投标资格审查。

二是实行资格后审的,不发资格审查通告,而只发招标公告。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招请一切愿意参加工程投标的承商申请投标。

我国各地的做法,习惯上都是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这应属于资格预审,但常常不一定按国际上的通用做法进行,不太注意对资格预审通告和招标公告在使用上的区分,只要使用其一表达了意思即可。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

招标人要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请投标资格审查,参加投标。

采用议标方式的,由招标人向拟邀请参加议标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也有称之为议标邀请书的),向参加议标的单位介绍工程情况和对承包商的资质要求等。

3)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和邀请招标、议标的投标邀请书,在内容要求上不尽相同。实践中,议标的投标邀请书常常比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要简化一些,而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则和招标公告差不多。

一般说来,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和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几项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姓名、电话;(2)工程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名称、性质、数量、投资规模、工程实施地点、结构类型、装修标准、质量要求、时间要求等;(3)承包方式,材料、设备供应方式;(4)对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5)招标日程安排,包括发放、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投标地点及时间、现场踏勘时间、投标预备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6)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押金数额);(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主要内容是一样的,都是审查投标人的下列情况:

(1)投标人组织与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近三年来的工程的情况;

(3)目前正在履行合同情况;

(4)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财务、设备、和其他物质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劳力等情况;

(5)受奖、罚的情况和其他有关资料,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在近3年(包括其董事或主要职员)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能证明上述条件的法定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邀请招标方式时,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是通过对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或出示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验证,确认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有关投标人的情况是否可靠、有无变化。在各地实践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一般要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进行投标人投标资格复查。

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当包括:

(1)投标人组织与机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2)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3)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资源方面的情况,包括财务、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情况;

(5)受奖、罚的情况和其他有关资料。

议标的资格审查,则主要是查验投标人是否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通知合格者,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5、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直接向所有投标报名者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是为防止投标人不审慎考虑而进行投标活动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后,不希望投标人不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毫无意义或未经充分、慎重考虑的投标文件,更不希望投标人中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不签署合同。因此,为了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保护招标人的利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特设立投标保证金制度,这也是国际上的一种习惯做法;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缴纳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投标保证金的直接目的虽是保证投标人对投标活动负责,但其一旦缴纳和接受,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对投标人而言,

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如果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未撤回投标文件;经开标、评标获得中标后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就不会丧失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中标的,在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原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的,在依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原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经开标、评标获得中标后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就会丧失投标保证金。而且,丧失投标保证金并不能免除投标人因此而应承担的赔偿和其他责任,招标人有权就此向投标人或投标保函出具者索赔或要求其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

就招标人而言,

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接受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拒绝投标文件;中标人确定后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则要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而且,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并不能免除招标人因此而应承担的赔偿和其他责任,投标人有权就此向招标人索赔或要求其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如果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接受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未拒绝投标文件;中标人确定后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仅需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其他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格式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根据工程投资大小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在国际上,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较高,一般设定在占投资总额的1%~5%。而我国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则普遍较低。如有的规定最高不超过1000元,有的规定一般不超过5000元,有的规定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还有的规定一般占工程造价的0.5%

1%等。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直到签订合同或提供履约保函为止,通常为3~6个月,一般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6、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招标文件分发后,招标人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目的: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主要目的是让投标人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获取必要的信息。

内容:

(1)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

(4)现场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气候条件;

(5)现场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环境情况;

(6)工程在现场中的位置与布置;

(7)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答疑形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者在现场踏勘中如果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可

以而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要求招标人予以解答。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后,应当给予解释和答复。招标人的答疑可以根据情况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以书面形式解答,并将解答内容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形式包括解答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函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书面形式解答招标文件中或现场踏勘中的疑问,在将解答内容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之前,应先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认定。

(2)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同时借此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将解答内容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也称答疑会、标前会议,是指招标人为澄清或解答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中的问题,以便投标人更好地编制投标文件而组织召开的会议。投标预备会一般安排在招标文件发出后的7~28天内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招标人、投标人、代理人、招标文件编制单位的人员、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人员等。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投标预备会内容:

(1)介绍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交底和解释;

(2)解答投标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对招标文件和在现场踏勘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或疑问。

投标预备会程序:

(1)投标人和其他与会人员签到,以示出席;

(2)主持人宣布投标预备会开始;

(3)介绍出席会议人员;

(4)介绍解答人,宣布记录人员;

(5)解答投标人的各种问题和对招标文件进行交底;

(6)通知有关事项,如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投标预备会议记录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情况决定适当延长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并作通知等;

(7)整理解答内容,形成会议记录,并由招标人、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宣布散会。会后,招标人将会议记录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并将经核准后的会议记录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召开开标会议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招标人就要为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做准备。接受投标工作结束,招标人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时开标、评标。

开标会

时间: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地点: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各地的实践,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开标地点,一般均应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人员: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包括招标人或其代表人、招标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管人员和招标人自愿邀请的公证机构的人员等。评标组织成员不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组织,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主持,并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程序:开标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1)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签名报到,表明与会人员已到会。

(2)会议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宣读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招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介绍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宣布唱标人员、记录人员名单。唱标人员一般由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以由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人员担任。记录人员一般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担任。

(3)介绍工程项目有关情况,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予以确认。也可以请招标人自愿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由招标人代表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

(5)由招标人或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人员核查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有关证件、资料,检视其密封、标志、签署等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宣布核查检视结果。

(6)由唱标人员进行唱标。唱标是指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等主要内容。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7)由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当众宣布审定后的标底。

(8)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核对开标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开标会议的记录人员应现场制作开标会议记录,将开标会议的全过程和主要情况,特别是投标人参加会议的情况、对投标文件的核查检视结果、开启并宣读的投标文件和标底的主要内容等,当场记录在案,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记录应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会议记录上签字后,即退出会场。至此,开标会议结束,转入评标阶段。

建设工程,工程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