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来分析必须与应的区别:
必须与应是有区别的。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程度不同。
必须具有无条件性,即不论主体的意愿如何,客观上必然要求主体去实施某种行为、实现某种结果,因而必须是无条件义务性法律规范(即强义务)。
而应则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一般要求,因此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例外和特殊情况存在(弱义务)。
第二、性质不同。
必须形式的法律规范是表现出客观上的必然性,不能不这样、由不得行为人自由裁量和主观上的选择,因而这种指向是客观现实的、排他性的。
应形式的法律规范表现出立法者的指向是引导性的,符合立法者要求的价值标准。
第三、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必须属于无条件义务性规范(强义务),必须一律强制执行,不得有任何托辞或借口,不得不依照规范的要求去实行,一旦违反,即必遭制裁。
应属于有条件义务性规范(弱义务),因而一般来说没有相对应的法律后果。
2013年清单学习强制性条款具体内容对比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