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期定额有关规定的条款应用与解读

首先看国家2000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中第4条内容: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 2个乘 0.2系数;加 3个乘 0.15系数; 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网友问这个问题,为了便于直观的理解此条说明的内涵,在此以实例进行应用解读,例如:

一个投标标段:框架剪力墙结构,商品住宅楼小高层(本案例解读不考虑地下室和基础工程),有1#、2#、3#、4#、5#、6#、7#、8#八个单项工程组成一个标段,根据每个单项工程的檐口高度和建筑面积,查阅2000国家工期定额,得到对应的工期定额天数如下:

1#楼320天、2#楼280天、3#楼310天、4#楼360天、5#楼290天、6#楼380天、7#楼250天、8#楼260天

从这些对应的定额工期大小,结合国家工期定额的具体规定,我们在投标确定定额工期时,应该取6#楼的380天为基数,其余的定额工期按照规定进行累加乘以系数来计算。

在计算工期之前,还要考虑工程所在地的各省的定额工期的调整系数,涉及本案例的以江苏省工期定额系数为例 说明如下

一、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

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调整;

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通过查阅江苏省关于地上小高层住宅楼的工期计算规定,不需要调整国家工期定额天数,由此可以计算该标段的工期为:

380+(320+280+310+360+290+250+260)*0.15

=380+2070*0.15

=380+310.5

=691天

这就是该标段根据国家工期定额的规定结合江苏省调整工期系数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合同工期天数,具体投标填报就需要企业根据自己的实力和国家允许浮动的规定进行竞争性填报了

据以上几条的涉及工期计算的定额解释,可以明确的知道,投标报价的垂直运输费是以每个单项工程对应的各自工期进行计算定额垂直运输费的,在收取定额垂直运输费的计算过程里,只需要考虑江苏省的工期调整系数,而不需要考虑国家工期定额的有关说明的系数,每个单项工程均独立的计算自己的垂直运输费。明白了计算方法就可以了,具体定额子目的应用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工期定额,工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