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应解决的问题

一是宣传问题。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构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建设系统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宣传。国家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等都要认真履行,把宣传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位,切实抓紧抓好。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命的关系,确保建筑业的发展健康稳步向前。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全体员工要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深思熟记,并把基本精神广泛宣传贯彻。施工企业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主体,要重点学习和贯彻落实。要注重宣传的效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多种方法教育广大职工,把宣传的声势造的大大的,把宣传的氛围造的浓浓的,切实达到人人皆知的目的。

二是教育问题。这里所指的教育,就是重点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一线作业人员担负着安全生产的首要职责,他们迫切需要对安全操作技能有个安全的掌握。因此,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度化,要级别化。有条件的施工企业,还要尽可能地让一线作业人员学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加大在此方面的教育力度。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合格后,要发放安全生产作业证,实现持证上岗。

三是责任问题。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不放松。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落实下去,同时做好跟踪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生产形势较差的地区,要进行深刻剖析,虚心学习先进,努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切实把事故多的势头降下来。安全生产形势较好的地区,不要骄傲,更不能有麻痹松懈思想,要继续巩固成果。工程项目较少的地区要克服安全工作与己无关思想。不能因为工程项目少就忽视安全,否则,出了问题后果同样严重。

四是制度问题。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制度的落实和建设。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等要不断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为记录公式等制度。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确保到位,为长期有效地抓好建筑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五是经费问题。要抓好建筑安全,就要舍得投入。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对工程造价计价进行准确预算,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目前正在推进的施工企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做法,也是很值得借签的,确实能对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作用。

六是治理问题。要控制事故的发生,就要从源头做起,下重锤搞好专项治理,这是关键。从近几年各地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来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更要认真总结经验,配合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危及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雷厉风行的加以解决。最后的事实会证明,针对薄弱环节实施的专项治理是遏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

七是监督问题。建设施工安全,加强监督是大事。各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要切实履行职责,监督人员要铁肩担道义,时刻牢记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安全监督工作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全力解决人员经费不足等问题,确保安全监督真正落到实处。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做内行不做外行,提升安全监督档次。

八是查处问题。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凡有章不循,违规不纠,屡出事故的企业应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该判刑的判刑,该罚款的罚款。另外还要视其情节在投标、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执照等方面给予处罚。典型案例要进行新闻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进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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