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目系数、综合系数发生多项可多项计取,一般不可在同级系数间连乘。
1、超高增加系数:是指安装物设计高度离操作地面的垂直距离。有楼层的按楼层地面计,无楼层的按设计地坪计。
(1)分10米、15米、20米内、20米以上四个系数。但是,起算点高度仍按各册的规定计算;
(2)计算系数时,不扣除起算点以下部分,按全部定额人工乘以规定系数;
各册章中已说明包括超高内容的项目部不再计算该系数。
2、高层建筑增加系数:指高层民用建筑物高度以室内设计地坪为准超过六层或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高度超过20米以上时,其安装工程应计取高层建筑增加系数。
该系数仅限于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安防、通风空调、电话、有线电视、广播等工程。
但是,以下情况不可以计取:
(1)定额中已说明包括的不再计取,如电梯等;
(2)高层建筑中地下室部分不能及时层数和高度;
(3)层高不超过2.2米时,不计层数;
(4)屋顶单独水箱间、电梯间不能计算层数,也不计高度;
(5)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可按垂直投影以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6)高层建筑物坡屋顶时可按平均高度计算;
(7)若层数不超过六层,但总高度超过20米,可按层高3.3米折算层数;
该系数的计算是按包含六层或20米以下全部工程(含其刷油保温)人工费乘以相应系数。其中70%为人工费,30%为机械费。
3、洞库暗室增加系数:指设置于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
层数超过一层的地下室应计算该系数。
洞库暗室施工时,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各增加15% 。
4、系统调整系数:是由于工程专业特点,须对其安装系统进行调整测试后才能交工或使用,而定额没有设子项,只规定用系数计算,如:采暖系统调整费,通风空调系统调整费,小型站类系统调试费。
系统调整费的计算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按系统全部工程人工费乘以相应系数计算。全部工程人工费包括附属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5、脚手架搭拆系数:除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第四章起重机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10KV以下架空线路等脚手架打拆费用已列入定额外,其它册需要计列的均已规定了调整系数。
脚手架费用的计算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相应系数。其中25%为人工费,其余75%为材料费。
6、安装于生产(或使用)同时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中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降效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如安装工作不受干扰的,不应计取此项费用。
该项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其中100%为人工费。
7、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中由于有害气体、粉尘或高分贝的噪音等,超过国家标准以至于影响身体健康增加的降效费用,不包括劳保条列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该项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其中100%为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