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场所宜设置防盗报警装置?
答:(1)金融大厦中的金库,财务、金融档案房,现金、黄金及珍宝等暂时存放的保险柜房间。
(2)省(市)及以上级博物馆、展览馆的展览大厅和贵重文物库房。
(3)省(市)及以上级档案馆内的库房、陈列室等。
(4)省(市)及以上级图书馆、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图书馆内的珍藏书籍室、陈列室等。
(5)市、县级及以上银行营业柜台、出纳、财会等现金存放、支付清点部位。
(6)钞票、黄金货币、金银首饰、珠宝等制造或存放房间。
(7)重要办公建筑内的机要档案库房。
(8)自选商场的营业大厅,或大型百货商场的营业大厅等。
(9)其他根据需要应设置防盗报警的房间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