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电气特性的检验项目和内容规定有哪些?
1要求对出口故障能可靠动作的电流继电器,带记忆作用的方向阻抗继电器等,需检验出口最大可能短路电流时的动作可靠性;对零序电流继电器及零序电压继电器,则应检验出口接地故障最大可能零序电流及零序电压时的性能。
若最大短路电流超过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的20倍,则最大电流按20倍额定值考虑(以下均按此原则,不重复说明)。
2对经常接入运行电压的继电器,应检验当通入额定值的1.1~1.2倍电压时的性能。
3对带方向性的继电器,应检查当通入可能的最大反方向短路电流时的性能。对零序方向元件,还应同时通入可能的最大零序电压,以检验其性能。
4对三相短路时应动作的负序分量元件,要求检验在三相同时性短路时动作的可靠性能。
5检查当动作量为整定动作值的1.05~1.1倍(反映过定值条件动作的)或0.9~0.95倍(反
映低定值动作的)时继电器的动作是否可靠。
6对动作时限要求相互配合的继电器元件,要求在动作快的元件处于可能最慢而动作慢的元件处于可能最快的实际可能的组合条件下,检验其时限配合关系。例如单相(综合)重合闸中断开三相跳闸回路的交流元件与快速保护出口的时间配合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
7凡直流逻辑回路中,其动作时间配合有要求的各元件,要在实际可能的最低及最高直流工作电压条件下,检验其配合关系。
8要检验辅助元件与主元件的实际配合关系,例如对于零序方向元件,应按它最灵敏的零序电流元件的起动值与该值相对应的母线最低零序电压的条件,检验方向元件的动作时间。
9应注意安排用测定继电器的某些电气性能或特定数据作为判定继电器元件的机械状态是否正常的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