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变电所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工作中的职责规定有哪些

发电厂、变电所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工作中的职责规定有哪些?

1有关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及工作均须经相应的管辖该装置的人员(调度或现场值、班长)的同意方可进行。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

2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更改整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

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作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的有效措施。

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时,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压板位置、继电保护记录簿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

3凡调度管辖的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调度员进行整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4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测、对试或按规程规定更改定值;监督交流电压回路,使保护装置在任何时候不失去电压;按保护装置整定所规定的允许负荷电流或允许负荷曲线,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进行监视。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继电保护部门联系,并向调度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断开压板),事后立即汇报。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所存在的缺陷及不正常情况,应作出记录,通知及督促有关部门消除及处理。

5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掉牌信号、灯光信号,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清楚,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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