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网高压配电网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城市电力网高压配电网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高压配电网包括110、63、35kV的线路和变电所,应能接受电源点的全部容量,并能满足供应110、63、35kV变电所的全部负荷。

为了提高城网供电可靠性,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压配电网的网络实现开环运行,分片供电,限制城网的短路容量,尽可能避免高低压电磁环网,简化保护。采用诸如以下方式的接线:环网布置,开环运行;双回或多回路布置,但其受端分裂运行并可带T接的单电源辐射方式等。

2对直接接入高压配电网的中、小型供热或自备电厂,随着城网负荷的增长,逐步缩小这些电厂的供电范围,并一般采用单电源辐射方式向附近供电。这些电厂与系统的联接方式,通过高压配电线一般考虑在运行上仅与一个高一级电压的系统枢纽变电所相联,并在适当地点设解列点。

3向市区供电的高压配电网应能保证当任何一条35~110kV线路或一台主变压器计划检修停运时能保持向用户继续供电,不过负荷,不限电;事故停运时能自动或通过操作保持向用户继续供电,不限电,并不发生超过设备允许的过负荷。

435~110kV变电所的具体布点,除应根据各分区的规划负荷密度确定外,还应结合变电所的用地、进出线走廊、运输通道等情况确定。

城市电力网,高压配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