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乙炔发生器使用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火力发电厂乙炔发生器使用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焊工必须了解所使用乙炔发生器的性能。乙炔发生器必须有取得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2乙炔发生器应装回火防止器、压力表、泄压装置、水位指示器和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性能正常、可靠。

3乙炔发生器及其管道上的零件不得使用纯铜(紫铜)配制,可采用含铜量在70%以下的铜合金。

4向乙炔发生器内装电石时,应先用黄铜锤将电石敲成粒度符合乙炔发生器要求的小块(一般为50~80mm)。严禁在发生器的电石装料筒中敲捣电石。

5电石不得添装过多,不得集中使用小粒度电石。非专门使用电石粉的乙炔发生器严禁装用电石粉。

6水入电石式乙炔发生器所装电石不得超过电石料筒容量的1/2。

7乙炔发生器中冷却水量、水温应符合乙炔发生器的技术要求。

8电石渣堵塞乙炔发生器的出气管时,严禁用铁丝捅挖。

9修理乙炔发生器时,必须先将电石料筒取出,清除发生器内的积灰,灌满清水,排除余气并冲洗干净,拆下回火防止器、贮气桶,打开所有阀门和孔盖。

10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及切割地点不得少于10m;距离氧气瓶或砂轮机、电气开关等散发火花的地点不得少于5m。

11移动式乙炔发

火力发电厂,乙炔发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