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中并联电抗器保护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电力系统中并联电抗器保护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对并联电抗器的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应装设相应的保护:

a.线圈的单相接地和匝间短路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短路;

b.油面降低;

c.温度升高和冷却系统故障;

d.过负荷。

2并联电抗器(干式电抗器除外)应装设瓦斯保护。当并联电抗器内部产生大量瓦斯时,保护动作于跳闸,当产生轻微瓦斯或油面下降时,保护动作于信号。

3对并联电抗器内部及其引出线的相间和单相接地短路,应按下列规定装设相应的保护:

1)63kV及以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跳闸。

2)330~500kV并联电抗器,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跳闸。

3)作为速断保护和差动保护的后备,尚应装设过电流保护,保护整定值按躲过最大负荷电流整定,保护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4)双星形接线的并联电抗器组,可装设中性点差流保护,作为电抗器内部匝间短路的主保护,保护按两段式配置,一段动作于信号,另一段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5)330~500kV并联电抗器,应装设匝间短路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4对330~500kV并联电抗器,当电源电压可能升高并引起并联电抗器过负荷时,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

5对于并联电抗器温度升高和冷却系统故障,应装设动作于信号或带时限动作于跳闸的装置。

6接于并联电抗器中性点的接地电抗器,应装设瓦斯保护。当产生大量瓦斯时,保护动作于跳闸,当产生轻微瓦斯或油面下降时,保护动作于信号。

对三相不对称等原因引起的接地电抗器过负荷,宜装设过负荷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

7330~500kV线路并联电抗器无专用断路器时,其动作于跳闸的保护,应采取使对侧断路器跳闸的措施。

电力系统,并联电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