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对应聘人员面试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项目对应聘人员面试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1)面试考官由项目部经理、人事主管、核定权限的管理人员分别或共同担任。

(2)公司招聘人员时的面试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面试官在态度上、表情上应表现得十分开朗,让应聘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

②面试官应具备极为客观的个性,理智地进行判断,绝不能因某些个人因素而影响对应聘者应有的客观评价。

③面试官都应尊重应聘者所表现出来的人格、才能和品质。

④面试官应对公司组织概况、本项目概况、各部门功能、部门与部门间的协调情况、人事政策、薪资制度、员工福利政策等进行深入了解,以便解答应聘者提出问题。

⑤面试官必须清楚了解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能和应聘者必须具备的学历、经历与才能。

(3)面试官通过面试应了解应聘者以下方面的性格特征和能力。

①应聘者的稳定性。应聘者是否常换工作,尤其要注意应聘者变换工作的理由。另外,从应聘者的兴趣爱好中也可以看出其稳定性。

②应聘者以往的成就。研究应聘者以往有哪些特殊的工作经验与特别的成就。

③应付困难的能力。应聘者过去面对困难或障碍是经常逃避,还是能够当机立断挺身而出解决问题。

④应聘者的自主能力。应聘者是否能够独立面对与解决问题。

⑤应聘者对事业的忠心。从应聘者对待以往工作的态度可以判断应聘者对事业的忠诚度。

⑥与同事相处的能力。观察应聘者是否会抱怨过去的同事、朋友、公司以及其他各种组织。

⑦应聘者的领导能力。为项目招聘管理人员时,特别要注意考察应聘者的领导能力。

(4)在面试应聘人员的过程中面试官应注意的事项。

①要尽量使应聘者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②要了解自己提问的原因。

③要清楚地向应聘者提出问题。

④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⑤面试时随时填写《面试记录表》。

(5)对初次面试合格者可发出《复试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第1条招聘专员需要对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应聘人员的背景、经历真实及无经济纠纷,但需要注意应聘人员的隐私权。

第2条复试结果的处理。

(1)向经评定未录取的人员发出谢函,并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将来有适合其的职位时调用查看。

(2)经评定录取的人员由人事经理与用人部门经理协商录用日期后发出《报到通知单》,并安排就职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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