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对应聘人员面试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1)面试考官由项目部经理、人事主管、核定权限的管理人员分别或共同担任。
(2)公司招聘人员时的面试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面试官在态度上、表情上应表现得十分开朗,让应聘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
②面试官应具备极为客观的个性,理智地进行判断,绝不能因某些个人因素而影响对应聘者应有的客观评价。
③面试官都应尊重应聘者所表现出来的人格、才能和品质。
④面试官应对公司组织概况、本项目概况、各部门功能、部门与部门间的协调情况、人事政策、薪资制度、员工福利政策等进行深入了解,以便解答应聘者提出问题。
⑤面试官必须清楚了解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能和应聘者必须具备的学历、经历与才能。
(3)面试官通过面试应了解应聘者以下方面的性格特征和能力。
①应聘者的稳定性。应聘者是否常换工作,尤其要注意应聘者变换工作的理由。另外,从应聘者的兴趣爱好中也可以看出其稳定性。
②应聘者以往的成就。研究应聘者以往有哪些特殊的工作经验与特别的成就。
③应付困难的能力。应聘者过去面对困难或障碍是经常逃避,还是能够当机立断挺身而出解决问题。
④应聘者的自主能力。应聘者是否能够独立面对与解决问题。
⑤应聘者对事业的忠心。从应聘者对待以往工作的态度可以判断应聘者对事业的忠诚度。
⑥与同事相处的能力。观察应聘者是否会抱怨过去的同事、朋友、公司以及其他各种组织。
⑦应聘者的领导能力。为项目招聘管理人员时,特别要注意考察应聘者的领导能力。
(4)在面试应聘人员的过程中面试官应注意的事项。
①要尽量使应聘者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②要了解自己提问的原因。
③要清楚地向应聘者提出问题。
④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⑤面试时随时填写《面试记录表》。
(5)对初次面试合格者可发出《复试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第1条招聘专员需要对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应聘人员的背景、经历真实及无经济纠纷,但需要注意应聘人员的隐私权。
第2条复试结果的处理。
(1)向经评定未录取的人员发出谢函,并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将来有适合其的职位时调用查看。
(2)经评定录取的人员由人事经理与用人部门经理协商录用日期后发出《报到通知单》,并安排就职前培训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