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建中施工项目管理有哪些服务内容(含协调监理公司)

项目代建中施工项目管理有哪些服务内容(含协调监理公司)?

配合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建立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等工程建设合同,并代表委托人执行上述合同下的业主权利和义务(付款义务出外),包括:

(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报委托人批准;

(2)代表委托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建设许可证等工程实施中的有关手续,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

(3)代表委托人制定审查施工总体规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并提出审查意见;

(4)审查承包商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订货、中间检查、催货、清点验收等工作,并负责联系供货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安装调试等;

(5)工程进度控制:编制工程控制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7)工程造价控制: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季度、年度投资计划,报招标人审定后报批。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量及费用等,经招标人初审报台州市财政局审定后;或经招标人审批后付款。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经招标人审定后下达变更指令。

(8)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书面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9)协调管理:主持代建服务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会议,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0)技术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报告,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

(11)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建设管理服务记录与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建设管理服务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包括影像资料)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建设管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招标人(一式三份,电子版本一份)。

(12)负责建立单位的人员到位、指纹考核。

(13)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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