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产权户共有的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间、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道、地下室,以及其功能上为整栋房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用房;
2、单位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定比例分配给每户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