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施工资料管理规定有哪些

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施工资料管理规定有哪些?

1. 为规范及加强技术质量管理部与各分公司关于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管理,特制定施工过程资料管理流程。

2. 各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技术质量部统一接待并陪同该项目外方质量检查人员(包括驻厂监理、业主质量检查人员等),通过沟通了解该项目的质量要求并形成书面记录。

3. 工程开工前由各分公司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员)报《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备案表》到技术质量部备案。

4. 工程开工前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对重大项目或多个分公司参与的项目图纸会审工作,并进行《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前由各分公司技术主管组织图纸自审工作。

5. 各分公司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时提前通知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需派人参加。并进行技术交底记录,各分公司及技术质量部均要存档。

6. 施工过程中涉及焊缝隐蔽及基底隐蔽时,对于首次隐蔽构件由各分公司质检员检查合格后填报《隐蔽报验表》报技术质量部检查(或还需通知驻厂检查代表或监理参加)并拍照后,再进行隐蔽;技术质量部在进行巡检过程中如发现隐蔽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打开已封闭的构件进行检查。各分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构件进展情况将隐蔽资料报与技术质量部专检人员签字、盖章。

7. 施工项目中按业主要求或因工程质量要求需进行构件预拼装时,构件预拼装经分公司质检员检查合格后将《构件预拼检查记录表》报技术质量部,由专检人员检查后再在检查记录上签字,预拼装构件拍照后再拆卸。

8. 施工项目《检验批记录》由各分公司填写后报技术质量部专检人员签字、盖章。

9. 项目的专检记录(采用项目表样)由技术质量部专检员填写,作为公司专检资料或完工资料)。

10. 施工项目的《构件出厂合格证》由各分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员填写后报技术质量部专检人员审核后签字、盖章。《构件出厂合格证》表格形式可能根据各项目业主要求进行调整。

11. 针对各项目特点,项目施工前技术质量部确定该项目需要进行首检构件并通知各分公司,构件首检前由各分公司质检员检查合格后填写《首检构件报验单》并附构件的主要检查记录上报技术质量部,首检构件检查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各分公司技术主管、工程负责人、技术员、质量组长、质量检查员等参加。

12. 各分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资料,技术质量部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随时检查各分公司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并纳入季度考核中。

13. 工程完工一个月内,各分公司请业主或工程项目部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报技术质量部备案。对于大型施工项目,工程时间跨度较长,应在工程施工中途就填报《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14. 各分公司资料收集整理完毕,交由该项目主要负责分公司统一装订成册后交技术质量部,时间为该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技术质量部将对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形式作统一规定,并作样板进行宣传。

15. 技术质量部将根据各加工厂项目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飞行检查,根据质量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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