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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及成员组成有哪些

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及成员组成有哪些?

1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依据项目规模和施工难易程度决定。一般可设三部一室:即计财部、工程部、物资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部长、经营、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

2项目经理部成员

(1)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全权代理人,A、B、C、D类项目经理由建设公司或分公司聘任,E、F类项目经理可由建设公司或委托分公司、专业公司聘任。

(2)大型项目可设项目副经理1-2人,其职责由项目经理确定。部门负责人按一部一长制设置。

(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除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由建设公司总工程师委派(或项目经理提名,建设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外,其它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管理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下,经人力资源部资格审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4)除国家、企业规定必须专职的岗位以外,鼓励兼职、一人多岗。

(5)项目经理应实行亲属回避制,配偶及直系亲属不得在项目经理部担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职务,管理人员也不得参与分包或变相分包工程。

(6)项目管理人员在控制总人数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的需要进行调整。为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造价、财务、技术、材料等管理人员不宜中途更换。确需调动人员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并报项目管理处备案。

3施工作业人员

项目上使用劳务人员应坚持优先择用本企业劳务人员的原则,在本企业劳务人员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项目经理部提出用工计划,报项目管理处、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从社会引入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成建制施工队伍或招聘劳务人员,并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对合同应依法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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