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接到审计通知后,准备提供或送达哪些相关人员?
(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责任制、会计主管委派书和一般会计聘任书。
(2)项目经理部自审报告。
(3)《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及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执行的项目经理部制定有关经营管理制度。
(4)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履行情况。
(5)标书、现场签证及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6)业主(总包方)签字、盖章的施工价款结算单及报量情况。
(7)竣工验收后结算的编制情况和业主(总包方)、审计部门的审批结果。
(8)进场至竣工结算批复后的全部会计报表、帐簿、凭证。
(9)应收、预收、预付、应付帐款和其他往来帐的清理明细。
(10)银行对帐单及调节表。
(11)财务收、支和资金收、付计划。
(12)工资、奖金发放表。
(13)与协作队伍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和施工验收结算单及劳务分包结算书。
(14)停工证、计时工证、施工任务单、估工任务单、协作队伍用工结算台帐。
(15)材料、配件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以及集体定点、定价的凭据。
(16)材料、配件的出、入库单及盘点明细表。
(17)剩余物资的作价处理情况及处理明细、资金流向。
(18)周转材料、设备的占用和租赁情况及租金结算情况。返还租赁的周转材料和设备明细必须有出租方签字、盖章。
(19)业主(总包方)供料及结算情况。
(20)施工日志及质量返工损失和安全事故损失情况。
(21)其他与项目审计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