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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过渡层墙体有哪些构造要求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过渡层墙体有哪些构造要求?

1 上部砌体墙的中心线宜与底部的框架梁、抗震墙的中心线相重合;构造柱或芯柱宜与框架柱上下贯通。

2 过渡层应在底部框架柱、混凝土墙或约束砌体墙的构造柱所对应处设置构造柱或芯柱;墙体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芯柱最大间距不宜大于 1m。

3 过渡层构造柱的纵向钢筋,6、7 度时不宜少于 416,8 度时不宜少于 418。过渡层芯柱的纵向钢筋,6、7 度时不宜少于每孔 116,8 度时不宜少于每孔 118。一般情况下,纵向钢筋应锚入下部的框架柱或混凝土墙内;当纵向钢筋锚固在托墙梁内时,托墙梁的相应位置应加强。

4 过渡层的砌体墙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沿纵横墙通长的水平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其截面高度不小于 60mm,宽度不小于墙厚,纵向钢筋不少于 210,横向分布筋的直径不小于 6mm 且其间距不大于 200mm。此外,砖砌体墙在相邻构造柱间的墙体,应沿墙高每隔 360mm 设置 26 通长水平钢筋和 4 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 4 点焊钢筋网片,并锚入构造柱内;小砌块砌体墙芯柱之间沿墙高应每隔 400mm 设置 4 通长水平点焊钢筋网片。

5 过渡层的砌体墙,凡宽度不小于 1.2m 的门洞和 2.1m 的窗洞,洞口两侧宜增设截面不小于120mm240mm(墙厚 190mm 时为 120mm190mm)的构造柱或单孔芯柱。

6 当过渡层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墙体不对齐时,应在底部框架内设置托墙转换梁,并且过渡层砖墙或砌块墙应采取比本条4款更高的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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