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是多少

广东地区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是多少?

结构类型

设防烈度

6

7

8

厚空心板柱(框架)

结构

高度(m)

24

24

24

24

24

24

框架

大跨度框架

薄空心板柱(框架)

结构

框架(含框架肋梁)、柱

薄空心板柱(框架)-剪力墙(斜撑)结构

高度(m)

35

35

35

35

35

35

框架、板柱的柱

剪力墙(斜撑)

厚空心板柱(框架)-剪力墙(斜撑)结构

高度(m)

60

60

24

25~60

60

24

25~60

60

框架(含框架肋梁)

剪力墙(斜撑)

板柱-框架-剪力墙综合体系

高度(m)

60

60

24

25~60

60

24

25~60

60

框架(含框架肋梁)

剪力墙

注:1 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2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3 甲类建筑、乙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调整采取抗震措施的烈度后,再按本表确定抗震等级;

4 厚板结构中的框架包含由含框架肋梁与柱形成的框架;

5 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米的框架;

6 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7度地区,高度不大于80米的结构,当楼梯有足够抗震措施时,可作为抗震斜撑考虑;

7 薄空心板柱(框架)剪力墙结构,当其适用高度按4.3.4条确定时,框架肋梁的抗震等级,按此表中框架梁的的抗震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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