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物中心一般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入口广场,入口广场应结合城市主要交通道路及步行街主要出入口设置。
2.购物中心设计中应考虑与城市交通的泊接站点,如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等。应充分考虑泊接站站面的长、宽等功能需求。有轨道交通时,考虑与轨道交通的连接可能。
(1)自方案深化阶段开始,在总图及购物中心首层平面图中应体现出泊接站点,一般设两处港湾式停车站点。
(2)应将泊接站点设计纳入景观标识系统设计。
(3)规划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公司与政府协调沟通的结果,将泊接站点在图中落实到位。
3. 大、中型以上城市商业广场,原则上不设大型地面停车场。
4.北京、上海的项目,建筑密度不宜大于55%。
5.购物中心沿主要道路尽量不设车库出入口,若必须设,不可垂直道路,在退线宽裕情况下可顺着红线边缘设。并且不能在商铺前横向设车道出入口。
6.人防设计:人防设计应优先考虑异地建设,人防区域应优先考虑布置在持有物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