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哪些情况工期拖后,发包人承担赶工费用?
(1) 由于业主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 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 其它由于业主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4) 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5) 增加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6) 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7)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8) 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9)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0)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按照控制性网络计划,密切注意人力、物力、材料和设备的投入状况,是否能满足总体计划的需要,及时做好工程综合进度的平衡。如果发现工期的拖后是因承包者未达到投标书的投入量造成时,则应督促承包人增加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